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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2-02-10

2021年,市住房城乡建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坚持法治建设工作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法治对行业改革与发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在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的同时,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强化法治理念,学习贯彻法治精神

一是通过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会议、委党组会议先后多次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部署有关内容进行专题学习,并将相关会议精神作为党支部建设和干部职工培训的重要内容。2021年,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13次,研究审议行政规范性文件15件。

二是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成立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并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年终按要求进行法治建设情况述职。坚持把法治思维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内部法治建设考核体系,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

三是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我市依法治市工作安排,拟定了《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5年)》。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党史学习教育,制定《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集中开展学习教育活动12次。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二)深化行业改革,高效推动职能转变

一是扎实推进工程建设审批改革。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牵头开展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动市政府制定《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重庆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将审批服务事项从203项压减至100项,事项和申报材料均精简50%以上;审批时限压缩一半以上,一般社会投资项目从102个工作日压减至50个工作日,一般政府投资项目从203个工作日压减至70个工作日。

二是全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对标世界银行相关标准,针对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陆续出台“三减一提”改革措施,即减环节、减时间、减费用。取消环评、水保、人防、消防等审批环节,免缴配套费、人防费和不动产登记费,同时大力提升质量管控水平,降低新冠疫情影响,及时推出“不接触”审批服务、资质资格有效期顺延、减免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减负纾困政策十三条。2021年,《财政部上报信息》指出重庆在优化小型低风险建筑项目审批流程上取得显著成效,该信息得到李克强总理批示。

三是提供优质高效审批服务。建立统一流程、统一系统、统一标准“三统一”服务机制,提供资料邮寄办、电话咨询办、提前预备办、全天自助办“四办”服务方式;设立全市工程建设领域第一个“7×24”小时自助服务区,对简单事项审批实行智能审批、现场取证,提供全天候“不打烊”服务;在“渝快办”成功上线老百姓需求较大的“公积金贷款还贷提取”“公积金提取进度”“公积金贷款资格校验”等六项住房公积金高频事项;设置导办服务,提供“店小二”服务,配制智能机器人、自助服务终端、语音叫号系统等设施,提供智慧化服务,推动实现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

四是积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按照国务院、市政府的要求,制定《推进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试点实施方案》,在两江新区、高新区先行试点,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批实行告知承诺。2021年,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共服务企业859家。

(三)完善法规体系,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一是推进重点领域立法。牵头修订的1部地方性法规《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部政府规章《重庆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规定》《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将于2022年陆续生效施行,既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也全面体现为民办实事的理念。

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程序。坚持“合法管用”标准制定规范性文件,在质量上下功夫,制定了《委党组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把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主任办公会(党组会)审议、登记备案纳入制定必经程序,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2021年以来,制定并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党组规范性文件7件,无一被撤销或修改,成为实施法规的有益细化和补充。

三是全面实行政务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制定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落实到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整理和信息的发布,确保及时主动公开信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杜绝泄密事件发生,持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度和服务水平。

(四)规范权力运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是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所有涉法事项均设置合法性审查环节,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经过合法性审查并经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积极作用,聘请专业律师事务所,为业务工作等方面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参与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

二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实行清单管理制度,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390项行政权力(行政许可22项、行政处罚284项、公共服务事项19项、其他65项),按照权力类别、实施主体、实施依据等要素进行全面梳理,实现行政权力“三级四同”(对市、区县、乡镇3级的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统一),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

三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取消了“建设岗位资格认定”等11项行政权力,新增“物业管理区域划定”等8项公共服务事项,明确市住房城乡建委作为20项“排污执法权”的履行主体,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

(五)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依托全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实现执法文书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案件进度实时跟踪、超期案件及时提醒。

二是建立健全“一单两库”(即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在房地产开发、建筑管理、勘察设计等领域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100%覆盖。

三是健全执法常态化机制,进一步加大降低安全生产条件、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无证施工、安全隐患等的查处力度。经市建筑综合执法总队统计,2021年全市共开展安全类行政处罚1272件,罚款总金额达到9987万元,在行业内部形成了有力震慑。

(六)维护社会秩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加强公租房小区基层调解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租房小区特殊人群和重点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化落实安全稳定措施持续确保公租房小区平安和谐的紧急通知》等政策文件,指导街道社区打造了金凤佳园“老杨群工”、空港乐园“善和调解室”、云篆山水“邻里调解室”等基层调解机构,强化源头治理,多元化调处矛盾纠纷,夯实了平安基层基石。

二是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执行《行政应诉与行政复议答复工作规则》,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经办工作人员参与现场庭审等制度。针对情况复杂的案件,借助法律顾问、专家学者的专业力量,通过“充分取证、把握风险、合理建议、依法决策”,汇集各方智慧,提高办案质量。2021年,共办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116件,与2020年相比同期增长40%,加强行政调解实现涉诉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三是开展民生实事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当前中小学入学资格与商品房销售挂钩乱象,对中心城区在售项目的481个开发企业及130个中介机构全面排查,开展专项整治,为促进教育公平奠定基础;持续开展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整治,重点治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捂盘惜售、违规收费、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今年共巡查检查项目1021个,查处项目17个,金额共计500万元。

(七)提高法治素养,不断提高法治能力

多形式开展干部职工法治教育活动,加强法治教育。2021年,共组织28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组织1324名委机关人员和直属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2021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同时加强执法人员培训,针对建设工程领域违法转包、出借资质、房屋质量等违法行为频发的事项,强化执法人员能力,并开展证据取证、处罚裁量等执法疑难问题专题讲座。共组织26人参加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成绩均合格。共举办执法人员专题讲座4次,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直接从事执法工作的一线人员和法制机构人员共800余人参加。

(八)扎实开展普法宣传,落实普法责任制度

在认真梳理总结“七五”普法工作基础上,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印发《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在管理、服务过程中,结合住建领域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推进“法律七进”宣传。通过举办专题讲座、集中学习、集中宣传等形式,在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同时,宣讲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综合管廊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内容,开展了普及《民法典》《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活动。2021年期间,累计发放《宪法》《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汇编》等书籍共计1000余本。

二、目前存在的不足

2021年,市住房城乡建委尽管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执法力量不强。市住房城乡建委承担的执法职责,涵盖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建筑管理、轨道交通、建筑节能等诸多领域,但缺乏独立的综合执法队伍。二是法规体系需进一步完善。部分上位法律法规已执行多年,不利于行政主管部门强化监管,也不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市住房城乡建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努力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优化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联合验收等制度。按照深化改革要求,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动改革创新,强化督促考核,实现审批流程再优化,审批手续再精简,审批时限再压缩。继续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推进智慧政务建设,全面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部署,坚持线上线下统筹推进,着力构建国家、市级、区县互联互通的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网络。

(二)推进行业重点领域立法

做好立法设计,突出立法重点,加快《重庆市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关于加强主城区“两江四岸”保护利用和建设管理的决定》等立法进度。同时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管理,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

(三)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

一是按照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要求,推进部门内综合执法,统一集中行使行政执法权,合力推进监管。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结合机构改革,动态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着力形成随机监督、专项监督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监督体系,推行差异化管理,加强审批、监督和执法的联动。三是加大执法力度,推进有案必查、违法必究,重点打击转包、违法分包行为,运用信息化手段化解对案件办理的外界干预等因素。

(四)强化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

一是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按时完成年度任务,深化巩固长期坚持的工作任务。二是强化法治保障。充实配齐法制机构力量,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三是全面推进“八五”普法。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领导干部带头的全员学法用法制度,多形式提升行业法治意识,扎实推进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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