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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3-02-07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住房城乡建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任务,为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委党组书记、主任岳顺第一时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现场直播,迅速主持召开委党组会和干部职工大会,学习传达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学习贯彻落实方案。系统上下按照工作部署要求,采取多种学习方式,迅速掀起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二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通知》《2022年度市住房城乡建委系统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意见》《关于学习宣传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方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中心组常态化学习内容,多次进行专题学习。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一是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编制住建领域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现23项行政许可事项统一管理。6类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平均办理时限压减70%,平均跑动次数低于0.3次,即办件占比高于30%。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国家方案下放6项施工企业资质审批权限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下放范围。下放部分工程资质行政审批权限,将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工程监理乙级、勘察设计乙级及劳务资质等154项省级审批权限下放。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加强政企沟通,在制定修改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推进年度重点立法项目出台。《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于2023年3月修订后实施,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保障了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于2023年5月修订后实施,通过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强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二是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性审查,全年共审查政策文件34件,其中11件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件纳入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一是加强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研究制定《重大事项议题(政策文件)综合审查制度》,强化法治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刚性约束,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委党组会议或者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二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积极组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管理、重大复杂案件等事项的审议和合法性审查,从源头上减少法律风险。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共同参与立法项目,对《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研究,对立法的下一步宣传和修改提出建议。

(五)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除简易程序开展的行政处罚以外,其余全部进行法制审核,并通过官网对外公示。二是建立健全“一单两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在房地产开发、建筑管理、勘察设计等领域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做到监管事项100%覆盖。三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重新汇编《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实用手册》,对执法常用法律法规进行解读分析,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针对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和住建部新出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开展专题讲座进行深入讲解。全年共举办执法人员专题培训5次,一线执法人员共600余人参加。四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持续开展“亮证行动”,组织46名人员参加新任执法人员考试,成绩全部合格。有序组织系统内部661名执法人员换领全国统一的新式执法证件,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执法权威。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一是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结合住建行业实际,印发《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规则》《网络与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有序有效预防、处置突发事件,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全力参与政府应急抢险救灾行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开展应急常识宣传。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干部职工的应急处置法治意识。加强突发事件的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规范引导建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行业组织、积极参与突发事件应对。三是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节假日主要负责人带头值班,做好值班信息汇总制度,及时对重要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完善重要信息报送。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机制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积极解决企业和群众诉求。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年内出庭应诉率达89%。全年办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5件,经积极联系原告沟通并达成共识,原告主动撤诉息案6件。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0件,经多次联系申请人进行释法宣传,申请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1件。二是做好群众信访和接访。全年共办理线上线下信访2079件,涉及群众9938人。坚持把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相结合,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排查群众关切的住房保障、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问题,运用情理交融,法德结合的方式,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疏导教育工作,妥善解决群众诉求,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成立并挂牌“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调解室”,力求从根源上化解矛盾,并为群众在法制学习、法制维权等方面尽可能提供便利和帮助。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委党组审议通过《2022年度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任务分解方案》,建立委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办公室统筹协调、承办处室具体负责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压实责任。委主要负责人多次就做好建议提案办理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承办处室积极谋划、主动作为,将建议提案办理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谋划同推进。全年共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427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建议提案办结率、代表委员满意率均达到100%。二是全面主动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健全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制定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落实到责任处室,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整理和信息发布,确保及时主动公开信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杜绝泄密事件发生,持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服务水平。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

一是推进工程项目数字化试点。印发《关于推进智能建造的实施意见》(渝建科〔2020〕34号)《重庆市工程项目数字化建造试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及《重庆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数字化企业试点管理办法(试行)》,以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为动力,以发展建筑工业化为载体,加大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设各环节应用,加快培育智能建造产业生态,引领建筑业数字化转型,推动企业合作共赢,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强数字化标准化体系建设。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改革,加强我市工程建设标准的管理、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高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水平。

(十)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是着力发挥委党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委党组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多次研究和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强化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和法律,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三是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印发《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共性学习内容清单》,切实开展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全年共开展领导干部集中学法5次。对“学习强国”“红岩魂”“渝快政”等平台使用情况,以及参加“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等竞赛参与情况,适时进行检查并通报。全年累计向领导干部发放《宪法》《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汇编》等共计1300余本,督促干部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加强学习。四是把法治思维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将法治考试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全年组织28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组织1326名在编人员参加年度干部法治理论知识网上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市住房城乡建委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委工作的重要位置,主要负责人坚持带头学法、克己守法、规范用法,发挥先锋表率作用,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委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以上率下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重大法治事项,充分发挥法建引领作用。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修订、三级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调整,以及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等重大事项,年内多次提交法建领导小组会议进行审议。二是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严格落实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主要负责人带头坚持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利用大会小会等各种场合持续向广大干部职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工作,全年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12次。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于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对敏感文件、重大决策、涉法问题,及时组织研究,提出解决措施,提高依法决策的合法性。四是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聚焦行业发展问题,以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部署开展房地产市场、建筑施工安全、公租房转租、自建房排查等专项整治活动,强化行业监管,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通过不断提升行业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2022年,市住房城乡建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放管服”改革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仍有简化需要,办理时限仍有压缩空间,办理途径仍需继续拓展。二是作为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和区县的互动工作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在行政许可下放、行政检查的衔接上,个别事项还存在不够顺畅的问题。同时市区联动机制尚未完善,距离运转高效、精准监管的标准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三是执法人员能力水平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开展执法过程中,部分人员仍然存在执法活动不够规范严格的情况,法治思维意识、规范执法能力有待提高。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举措

2023年,市住房城乡建委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严格按照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上下功夫、见成效,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领悟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始终用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武装干部队伍头脑,做到学思用贯通。二是推进立法进程,提高立法质量效率。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发展,加快推进《重庆市管线条例(修订)》《重庆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部地方性法规的制订工作,确保立法进程与发展需求相适应,助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坚持“立改废释”相结合,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三是全面依法行政,助推行业发展。继续优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改革政策,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快行业资质、项目审查等在线申报审查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行业管理的信息化程度,提升企业申办事项的便利性,提政务服务效能。四是深化干部学法用法,提高法治能力。持续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学法、知法、守法、用法。通过定期举办法律讲座,对《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行业内重点法律法规进行解读分析,增强干部队伍的依法行政意识。五是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依托建筑工地、物业管理小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加强行业法治文化建设,强化行业企业、从业人员法治宣传教育。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针对性普法,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办事大厅等平台,通过制作宣传标语、横幅、宣传栏、宣传手册等群众喜闻乐见、行之有效的方式,进一步加大新出台法律法规宣传,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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