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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在建市级重点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质量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日期:2024-05-15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在建市级重点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质量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建设局,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双桥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管,规范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的从业行为,促进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提升,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按照2024年度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安排,我委将组织开展勘察设计文件质量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5月20日至5月31日。

二、检查范围

在建市级重点工程。

三、检查安排

(一)资料报送

市住房城乡建委随机抽取15个在建市级重点工程项目, 请受检项目建设单位会同项目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于5月19日17:00前将受检项目勘察、设计相关资料(详附件1)送至市住房城乡建委7楼市住建执法总队会议室(地址: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联系电话:023-63675601)。

(二)质量检查

市住房城乡建委将统筹安排,由执法人员和行业专家组成检查组,对受检项目资料进行集中检查。

四、检查内容

针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内容包括:

(一)建设单位履行工程勘察设计质量首要责任情况,勘察设计单位履行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主体责任、制定及落实质量管理制度情况,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落实情况,施工图审查机构落实审查责任情况。

(二)项目建设、勘察、设计单位落实先勘察、后设计原则情况。

(三)勘察设计文件落实编制深度规定,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绿色建筑、抗震设防、消防安全、人防工程安全、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标准情况。

详见《勘察设计文件质量专项执法检查表》(附件2)。

五、有关要求

(一)检查组应及时形成问题清单向受检项目建设单位反馈。

(二)对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项目,要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查处。

(三)检查组要根据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组织项目相关单位开展普法宣传,宣贯的主要法律法规包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等。

(四)受检项目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对照检查组反馈的问题清单,明确工作责任和整改时限,扎实做好整改。

(五)检查组要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销号,并将问题清单、整改通知、整改回复等形成闭合资料归档。

附件:1. 检查资料清单

      2. 勘察设计文件质量专项执法检查表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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