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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执法协调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心城区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住房租赁企业网上发布房源信息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日期:2024-07-17

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加强中心城区房地产经纪服务、住房租赁行为监管工作,整治虚假房源信息网上发布行为,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按照2024年度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市住建执法办将组织开展中心城区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住房租赁企业网上发布房源信息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7月18日至7月31日。

二、检查对象

按照“综合查一次”组团式执法原则,本次专项执法检查将中心城区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中心城区已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一同纳入检查对象,具体为:对11个区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随机抽查,每个区不少于2家;随机抽查不少于10家住房租赁企业。

三、检查方式

市住建执法办组织3个检查组,会同中心城区住房城乡建委执法人员和市房地产业协会工作人员,采取网上信息收集与线下实地勘察相结合的方式,对检查对象网上发布的房源信息进行随机抽查。

四、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聚焦安居客、贝壳、58同城等有一定市场影响力的房源信息发布平台,通过线下实地对比信息内容,对网上房源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判断,严肃整治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误导、欺诈、诱骗消费者的违法违规行为。针对房源信息,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是否存在未取得营业执照、未在住建部门登记备案或未提交开业报告,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或租赁经营活动的情况;

(二)是否存在“合租挂整租”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房屋地址不真实的情况;

(四)是否存在房屋图片、视频等影像资料不真实的情况;

(五)是否存在房屋面积、户型不真实的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严守工作纪律。各检查组在开展执法检查期间,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要求,统一着装,规范佩戴执法记录仪,真督实查,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二)加强普法宣传。各检查组在开展执法检查的同时,要积极向经营主体和群众宣贯《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相关群体合法经营及遵规守约的思想意识。

(三)规范检查资料。各检查组要认真填写检查表格,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详细描述。要跟踪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并将检查记录、整改通知及整改回复形成闭合资料归档。

附件:中心城区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住房租赁企业网上发布房源信息专项执法检查表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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