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建人大复函〔2018〕26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479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复函
曾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市级投入力度的建议》(第0479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卫计委等市级部门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5〕134号),成立了市长任组长,分管城建和农业的副市长任副组长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近年来,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保障机制逐步健全。我委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十三五”期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目标任务及工作职责的通知》等系列文件,组织召开了2次全市工作会议。对各区县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了督查考核。建立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信息平台,开展了专家下乡活动,启动了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编印了《重庆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指南(试行)》等5个导则规范。落实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专项资金,出台了试点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了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信贷项目库;仅2016-2017年,市级及以上投入财政资金300多亿元,全市融资贷款获授信120余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是重点领域取得突破。以保障基本生活条件为底线,以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改造农村危房48.03万户,行政村通畅率达100%,农村集中式供水率达85%,用电可靠率达98%以上,行政村光纤、4G实现全覆盖,基本生活条件进一步得到改善;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比例达93%,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69%,农村污水处理率达62%,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明显。
三是典型示范有序推进。围绕“抓点、连线、促面”的思路,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重点抓好院、村、片和区县的典型示范。创建整洁庭院2万个,建成美丽宜居村庄500个,建成“田园美、村庄美、生活美、乡风美”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市级示范片30个。成功申报74个中国传统村落,8个行政村获全国首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158个行政村获全国首批绿色村庄,秀山等4个区县分别获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污水治理示范区县,推介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100条,示范项目基本形成镇村联动、区域互动、产业带动,促进了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深入贯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卫生改厕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种举措,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加快补齐农村发展短板,把重庆建成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一)进一步完善推进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中央部署、市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完善重庆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困难;每年召开全市大会部署工作。及时出台《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市级有关部门牵头责任,落实区县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夯实乡镇党委和政府实施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完善村民自治,建立完善村规民约,提高村民文明健康意识,调动农民“投脑、投劳、投资、投材”,积极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二是强化考核验收督查。制定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办法,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验收督查评价机制,以县为单位定期进行检查验收和督查评价,检查验收和督查评价结果报告市委、市政府,通报区县人民政府,并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资金安排挂钩,确保把各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三是健全治理标准和法治保障。制订适合重庆实际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的适宜技术、施工建设、运行维护等标准规范。因地制宜制订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立法工作,修订《重庆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基本要求、政府责任和村民义务。
(二)进一步拓宽资金渠道。一是加大政府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管理纳入市、区县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同时采取统筹存量、争取增量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积极争取中央资金补助投资支持。研究制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用于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策。支持区县整合交通、扶贫、生态环保等相关专项资金,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二是强化金融支持。推动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争取低息中长期信贷支持。支持收益较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建设农村人居环境设施。三是推动社会参与。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通过企业以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PPP市场化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运营。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共进。引导有关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倡导新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三)进一步加强典型示范。根据“抓点、连线、促面”的工作思路,选择不同的区位条件、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的地区,围绕以房为核心的生活空间、以村为单位的生产空间、以山水林田湖为基础的生态空间,根据“保障基本、环境整治、宜居宜游”层次,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重点抓好院、村、乡镇和区县典型示范建设,建立从点到线、从线到面、从专项示范到综合示范的示范体系,并不断总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技术路线和经验。到2020年,评比90000个美丽庭院,建成800个美丽宜居村庄,创建1000个绿色示范村庄、500个亮化示范村庄和100个“田园美、村庄美、生活美、乡风美”的大美乡村示范片,引领带动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四)深入推进“三革命一提升”工程。一是推进农村垃圾革命。建立农村“五有”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到2020年,全市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比例达到95%以上。二是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大力开展农村户厕改造,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农村公厕,推规范管理与维护。通过纳管和配建一体化三格式化粪池等无害化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等方式治理厕所粪污。到2020年,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5%。三是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革命。制订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推广适合农村现有条件的污水处理技术。加强河塘沟渠疏浚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到2020年,基本实现常住人口1000人以上的村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明显提高。四是提升村容村貌。推进通组公路工程,加快建设“四好农村公路”。推进入户道路工程,加快建设农户到田头畅通便捷的体系。实施村庄净化工程,开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净化公共空间。实施村庄绿化工程,推广应用乡土植物,做好农村四旁绿化。实施村庄亮化工程,提高村庄农房院落、主要道路和广场等的照明条件。实施村庄美化工程,保护好村庄周围自然景观和乡村景观,建设生产生活设施。深入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开展旧房整治提升。实施村庄文化工程。保护发展建筑文化、农耕文化和优秀风俗文化等,保护发展传统村落,继续开展历史文化名村名镇的评定和保护。到2020年,村庄通畅率、绿化率明显提高,动态消除农村危房,完成旧房整治提升示范45万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