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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9461215/2022-00460 [ 发文字号 ] 渝建人大复函〔2022〕88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成文日期 ] 2022-04-07 [ 发布日期 ] 2022-04-07
[ 索引号 ] 11500000MB19461215/2022-00460
[ 发文字号 ] 渝建人大复函〔2022〕88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发布日期 ] 2022-04-07
[ 成文日期 ] 2022-04-07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85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函

渝建人大复函〔2022〕88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85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函

陈树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主城都市区管线统筹建管的建议》(第0085号建议)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文化旅游委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城市管线综合管理协调机制”的建议

一是2019年由市住房城乡建委联合市级管线行业主管部门以及规划、公安、保密、大数据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了《重庆市城市管线综合管理工作方案》 (渝建〔2019〕458号),提出管线综合管理总体工作原则,明确相关市级部门以及管线权属单位的责任边界,构建我市城市管线工作体系。市住房城乡建委负责建立管线综合协调机制,各管线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业管线建设、运行实施监管。二是建立了管线联席会议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管线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渝管综发〔2019〕12号),强化统筹协调,充分发挥管线联席会议作用,组织各类管线主要权属单位、管线行业主管部门针对管线相关政策制定、重点项目管线建设推进等内容召开联席会议。截至目前召开联席会议10余次,参会单位30余家,参会人员200余人次。同时,加强与权属单位的日常联动,建立由我市主要权属单位参与的联络员制度,强化管线事故报送和协调机制,提升协调效率,形成工作合力。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挥好管线联席会的作用,深入开展管线问题的研究,解决城市管线规划、建设、运维等方面存在的矛盾问题,形成城市管线综合管理合力。

二、关于“管线安全隐患整治”的建议

一是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燃气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方案》要求,将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涉及有关城市管线建设同步纳入2021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中,进一步保障城市管线施工安全。二是印发《关于立即开展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和城镇房屋主体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渝建质安〔2021〕35号),开展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占压、破坏燃气油气管道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共排查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4030个,发现12个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存在占压、破坏城镇燃气和油气管道的风险隐患,已指导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督促责任项目单位全部整改完毕。三是市住房城乡建委于2022年1月印发了《重庆市城市综合管廊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渝建函〔2022〕67号),提出“坚持因地制宜,推进体系化建设”的综合管廊系统化建设思路,持续完善山地城市特色的综合管廊技术标准体系,会同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市、区两级综合管廊专项规划修编,全面推进以缆线管廊为主的紧凑型综合管廊体系建设。下一步工作我们将积极推进城市老化管线更新改造,逐步消除城市管线安全隐患,确保城市生命线安全。

三、关于“开展管线普查”的建议

一是2015年由市规资局牵头开展了全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并建立“城市管线综合管理信息平台”。2021年市规资局印发了《重庆市城市管线补勘补测实施方案》(渝规资〔2020〕261号),同时将配合各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完成城市管线补勘补测工作,将汇交的数据纳入城市管线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二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城〔2020〕111号)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市住房城乡建委印发《重庆市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渝建〔2021〕4号),协调市级相关部门和区县启动我市地下管线工程、地下空间工程、地下人防工程等地下基础设施普查工作。下一步市规资局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经济信息委等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完善我市地下管线普查与更新数据共享机制,完善地下管线普查与更新数据技术规程,拓展地下管线数据覆盖范围和精准性,深化普查数据的应用,为城市管线规划、建设、运维提供支撑。

四、关于“建设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议

一是住房城乡建委开发建设了重庆市城市管线综合服务“e呼通”平台(以下简称“e呼通”平台),该平台旨在打破部门壁垒,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为城市管线提供综合服务,具体功能包括管线信息共享、防止管线第三方破坏、协调管线同步建设、辅助管线迁改、推进管线入廊等。2020年在江北区、渝北区、高新区、两江新区进行了试点运用。目前该平台已完成一、二期建设,“e呼通”平台已接入“渝快办”系统。市住房城乡建委已代市政府办公厅草拟《全面推广使用城市管线综合服务“e呼通”平台的工作方案》,并完成意见征求,下一步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e呼通”。截至目前,“e呼通”已注册单位717家,发布工程项目200余个,各权属单位反馈信息共计2000余次。二是市住房城乡建委根据《重庆市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正在稳步推进全市智慧管廊建设,目前市级综合管廊智慧管理平台已完成功能设计,该平台为“e呼通”组成部分,建成后将实现全市综合管廊建设、运维等数据的实时共享和动态更新,同时,开州、南川等区县共计16公里综合管廊已实现智能化运行,梁平、垫江、云阳、彭水、万盛等区县共计48公里综合管廊已完成智能终端设备安装,正在建设管廊监控中心和智慧管理平台。三是各行业也建立了自己的专业管线信息系统,如供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输油气管网地理信息系统、燃气管网地理信息系统等。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拓展“e呼通”平台的功能,加快与电子政务中心、规资局管线信息综合管理平台的数据对接,科学有效地实现管线信息共享和利用。

五、关于“规范城市管线应急维护”的建议

一是目前各管线行业均成立有应急抢险队伍,因不同行业涉及的抢险处置方式、抢险器材和常备应急处置物资均有所不同,建议不再单独设立一支应急维修班组。二是《重庆市城市管线条例》第二十八条明确“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管线权属、管理或者使用单位编制的管线安全保障应急处置预案,组织编制各行业管线应急处置预案,并告知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组织编制城市管线应急处置综合预案。”建议不专门设立应急维修班组,按照《条例》,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筹,各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应急处置安排,管线权属、管理或者使用单位做好具体的应急维护工作。三是《重庆市城市综合管廊管理办法》规定“管廊运营单位应当会同入廊管线权属单位编制管廊安全保障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住房城乡建委将据此制订《城市综合管廊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标准》,以指导管廊运营单位编制管廊安全保障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此答复函已经常斌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衷心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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