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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9461215/2022-00468 [ 发文字号 ] 渝建人大复函〔2022〕87 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成文日期 ] 2022-04-07 [ 发布日期 ] 2022-04-07
[ 索引号 ] 11500000MB19461215/2022-00468
[ 发文字号 ] 渝建人大复函〔2022〕87 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发布日期 ] 2022-04-07
[ 成文日期 ] 2022-04-07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80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渝建人大复函〔2022〕87 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802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贺帅帅代表、曾兴容代表、刘俊代表(这三个代表分别制,一个文件一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落实城市更新中政策支持事项具体操作流程的建议》(第0802号建议)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尽快制定审批权限下放计划,加快推动涉及立项、环评、用地、规划、建设、消防、节能、园林绿化等各环节审批的事项下放至各区县,缩短项目审批时间”的建议

2021年6月出台的《重庆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规定:城市更新项目立项、环评、用地、规划、建设、消防、节能、园林绿化等各环节的事项下放至各区。实施方案批复文件作为后续规划管理和办理上述相关审批手续的重要依据。各区政府(管委会)应当建立审批服务机制,优化审批流程,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市住房城乡建委建立“项目专人包片”制度,开展项目“伴随式”服务,及时收集并归纳分析项目审批、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难点卡点堵点问题,对突出问题分类建档。针对共性问题,一方面,形成问题清单分送市级相关部门,争取支持解决的同时为各部门制定配套政策提供支撑依据,另一方面,会同相关市级部门开展常态化现场调研,分专题组织召开协调会,“点对点”精准保障,打通关键症结。同时,我们正会同相关市级部门在渝中区、九龙坡区选择2-3个具有代表性的城市更新试点示范项目全程跟踪指导,探索项目“平面”审批模式,逐步形成一套可操作的、适用于存量改造项目的全新审批机制和流程。2022年3月25日,市住房城乡建委印发《关于加强城市更新项目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城市更新项目入库条件、项目申报入库流程、项目监督管理及退出机制、项目督查考核及激励措施等内容,3月30日,印发《重庆市城市更新技术导则》,以“基础数据调查—片区策划—项目实施方案”的工作流程为“骨架”,通过绘制工作流程图、技术流程图、方案编制流程图,引导建立系统化的城市更新模式,明确各阶段参与主体及工作内容,指导区县规范化开展项目审批相关工作。市规划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1月出台了《关于城市更新项目规划和用地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城市更新项目规划和用地管理政策进行了细化完善,明确了城市更新项目规划、用地等一系列审批权限下放至各区的具体内容。同时,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拟于近期出台中心城区详细规划修改分级管理文件,城市更新项目涉及的不突破规划街区强制性内容的规划修改审批权限也将下放至各区局。市发展改革委已将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权限下放至各区县,简化项目审批手续。市城市管理局积极配合城市更新行动,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

二、关于“针对增加公共服务功能的城市更新项目,制定新增建筑面积支持的具体操作细则,明确规划用地和产权办理等事宜实施路径,确保各区城市更新项目资金平衡”的建议

2021年5月4日,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深化规划自然资源“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明确除原为工业项目外的城市更新项目,有条件的可按不超过原计容建面积15%左右比例增加容积率,各区局可视具体情况出台建筑面积增量政策等相关细则。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在《指导意见》中进一步明确,在原用地范围内可按不超过原计容建筑面积15%增加容积率用于公共服务功能,新增建筑规模部分免收地价款,此外,原用地性质为划拨的,因增配厨房、卫生间、电梯等基本生活设施而增加部分用地的,可采取划拨方式办理用地手续。同时,也明确了保留维修、改建加减、拆旧建新等不同类型城市更新项目的不动产登记程序要求。

此答复函已经常斌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衷心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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