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建政协复函〔2023〕42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027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刘丹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零碳低碳建筑的建议》(第0271号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国家低碳(零碳)建筑基本情况
我国低碳(零碳)建筑尚处于起步阶段,全国各地在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基础上,对建筑低碳(零碳)发展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探索,由于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体系,各地仅开展了少量的试点示范(如上海零碳世博馆、中新天津生态城公屋展示中心等),未形成规模化推动低碳(零碳)建筑发展的管理机制。随着双碳战略的不断深入,对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发展低碳(零碳)建筑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日益凸显,在此背景下,国家《零碳建筑技术标准》已于2021年4月9日启动编制,发布后将为全国发展低碳(零碳)建筑提供统一的技术标准依据。
二、我市已开展工作情况
(一)明确发展目标。一是推动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打造一批绿色低碳建筑示范项目”。二是联合市发改委印发《重庆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建立超低(近零)能耗建筑、低碳(零碳)建筑技术、标准、产业支撑体系,积极推动工程试点示范,到2025年,超低(近零)能耗建筑、低碳(零碳)建筑示范项目面积不低于30万平方米”。
(二)完善技术标准。一是依据国家《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结合重庆气候特征,以“隔热、通风、遮阳、采光、隔声”等绿色低碳技术为重点,编制重庆市《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目前已通过专家审查,近期拟向住建部报批。二是以建筑规划设计、材料生产、施工建造、运行管理全过程节能降碳为目标,启动修订重庆市《低碳建筑评价标准》,已于2022年9月16日召开标准修订启动会。
(三)建立激励政策。一是联合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印发了《重庆市绿色建筑产业与绿色金融协同发展工作试点方案》,出台了《绿色金融服务绿色建筑指南(试行)》,对近零能耗建筑、星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项目提供一系列用于设计、建造、改造和消费等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二是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重庆市绿色低碳建筑示范项目和资金补助管理办法》,对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示范项目按示范面积分别给予80元/ m2、120/ m2、200元/ m2的补助资金。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快出台重庆市《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低碳建筑评价标准》等标准,依据国家《零碳建筑技术标准》,结合我市气候特点、资源禀赋、建筑风貌和居民生活习惯等因素,建立我市零碳建筑技术路线,推动建筑隔热、通风、除湿、采光、隔声等绿色低碳技术研究和应用。
二是根据国家双碳目标及促进绿色低碳建筑发展的要求,采取自愿、激励、强制等不同推进思路,进一步完善促进低碳(零碳)建筑的配套政策,建立低碳(零碳)建筑管理制度。积极协调推动市级有关部门出台有关低碳(零碳)建筑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科技创新、财政激励、税收优惠、容积率奖励、绿色金融服务等支持政策,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此答复函已经岳顺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5月5日
联 系 人:吴俊楠
联系电话:023-63670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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