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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9461215/2023-0040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成文日期 ] 2023-08-10 [ 发布日期 ] 2023-08-10
[ 索引号 ] 11500000MB19461215/2023-0040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发布日期 ] 2023-08-10
[ 成文日期 ] 2023-08-10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45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渝建人大复函〔2023〕1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45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王珂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乡镇集镇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第0453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民政局等协办单位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级相关部门针对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弱项,滚动实施了中心镇建设、特色小城镇建设、美丽宜居示范乡镇建设,同时加强场镇环境卫生管理和城乡社区服务建设,小城镇联结城乡、服务乡村、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作用更加凸显。

一、加强小城镇建设。一是中心镇建设。2010年,出台《关于加快中心镇建设的意见》(渝府发〔2010〕90号),2010年至2016年累计投入市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27.2亿元,实施“561工程”(5个1:1个综合性市民广场、1条绕城公路或过境道路改道、1座水质达标的自来水厂或站、1座简易污水处理厂、1个垃圾收运处理系统;6个有:有1个完善的镇级卫生服务体系、有1个公共文化活动中心、有1所福利院或敬老院、有1个品牌超市、有1个农产品交易市场、有1个汽车客运站;1条主街道综合整治),建成中心镇100个。二是特色小城镇建设。2017年,出台《关于推进特色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7〕43号),2017年至2021年累计投入市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16.77亿元,实施“两加强三完善”(加强规划引领、加强风貌整治,完善城镇功能、完善园林绿化、完善人居环境)环境综合整治建设项目432个,培育特色小城镇36个。三是美丽宜居示范乡镇建设。2022年,出台《关于开展美丽宜居示范乡镇建设工作的通知》(渝建村镇〔2022〕9号),2022至2025年落实市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实施“一深化三提升”(深化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场镇功能、提升场镇品质、提升管理水平)建设,建设30个美丽宜居示范乡镇。2022年,已下达1.644亿元实施“一深化三提升”建设项目183个。

二、加强场镇环境卫生管理。一是抓设施设备建设。加大乡镇环卫设施设备建设力度,提升环卫机械化作业水平,推进公共厕所新建改建工作,完善垃圾箱(桶)、垃圾收运车、垃圾中转站等设施。截至2022年底,全市共有乡镇垃圾转运站607座、固定公厕3697座、环卫车辆3398台、垃圾箱2.8万余个。二是抓管理机制建立。推动马路办公向乡镇延伸,将乡镇环境卫生管理纳入市县两级日常管理。纵深推进乡镇环境卫生管理队伍建立。截至2022年底,全市共有环卫清扫保洁人员2.6万余人。三是抓标准规范实施。编制《重庆市乡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等标准规范,推动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规范化、精细化。

三、加强城乡社区服务建设。一是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区县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工作举措,并建立规划实施方案推进机制,跟踪和督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二是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体试点建设,打造一批市级和区县级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体示范点。指导督促区县编制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规划,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引导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相对集中布局。

下一步,我委将以美丽宜居示范乡镇建设为主要抓手,会同市城市管理局、市民政局等单位坚持建管并重,进一步加大区县集镇建设支持力度,加快补齐小城镇短板弱项。

此答复函已经岳顺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衷心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3月20日

联 系 人:慕峰峰

联系电话:023-63862951

邮政编码:40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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