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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9461215/2024-0014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成文日期 ] 2024-06-20 [ 发布日期 ] 202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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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发布日期 ] 2024-06-20
[ 成文日期 ] 2024-06-20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8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渝建人大复函〔2024〕62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8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丁强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重庆市城市危旧房排危整治的建议》(第1188号建议)收悉。经与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协办单位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城市危旧房总体情况

为加快我市城市危旧房改造工作,我委已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扎实开展摸底调查。2023年,我委印发《重庆市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工作目标,积极指导区县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基本摸清了城市危旧房的底数。二是实施危旧房改造攻坚。我委联合市级有关部门印发城市危旧房改造攻坚行动,实施城市危旧房改造,推动建立健全城市危旧房改造全过程闭环管理、全生命周期管理的长效机制。三是稳步推进危房整治。我委指导区县积极开展城市危旧房的搬离停用、应急排险、封闭警示、动态监测以及危房整治等相关工作,通过征拆收购、修缮加固、改扩建等方式分类实施危旧房改造,消除安全隐患。

二、关于“强化经费保障,落实专项资金,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的建议。

2024年,我市积极争取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危旧房改造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用于C、D级危险住房搬离整治。同时,我委将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积极指导区县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等相关资金支持城市危旧房改造。

三、关于“加强危旧房排查,编制规划计划”的建议。

我委指导区县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城市危旧房改造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城市危旧房改造时间表、路线图。同时,积极指导区县将城市危旧房统筹纳入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同步谋划、同步实施,既解决房屋安全问题,又改善居住环境。

四、关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旧房,停止使用,并通过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解决临时过渡问题,做好巡查和监测工作”的建议。

我委指导区县按照“先搬离、后整治”的工作思路,由辖区街镇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进行宣传动员,引导D级危房居民自行搬离。对危及公共安全,但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拒不搬离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危房,并依法强制搬离。人员搬离后,必须对危房断水、断电、断气,同时采取封闭措施并在周边设置警示标志,防止发生次生灾害。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辖区政府通过提供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或发放过渡费等方式解决搬离居民临时住房安置过渡问题。同时,区县要建立健全房屋安全风险防控、应急处置和应急避险搬离等工作机制,提高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坚决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底线。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市城市危旧房改造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请您继续关注我市的城市危旧房改造工作,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好的建议和意见,共同把这项民生实事做得更好。

此答复函已经主要负责人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4月17日

联 系 人:万玮

联系电话:023-63256198

邮政编码:40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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