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建人大复函〔2024〕30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68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胡耀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住宅装饰装修行业管理的建议》(第0685号建议)收悉。经与市市场监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开展工作情况
如代表您所言,近年来,我市装饰装修行业规模逐渐扩大,人民群众对装饰装修的品质要求越来越高,规范住宅装饰装修行业管理、提升住宅装饰装修品质十分有必要。
2023年9月,按照市领导指示批示要求,我委会同市公安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总队等5个市级部门,结合重庆实际情况,起草并报经市政府审定后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渝建〔2023〕21号)(以下简称《通知》),形成了我市住宅装饰装修行业“4+3+8”的管理体系,即: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主体责任、物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的“四位一体”管理责任体系;从“房屋主体安全、建筑消防安全、建筑功能安全”等三个方面,列明了“十五项”禁止行为;建立起“业务流程、申报登记、签订协议、公示监督、日常巡查、完工核实、应急处置、监管执法”等“八步工作法”的装饰装修全流程管控程序。
(一)强化源头管理,严把“准入关”
一是加强装饰装修企业资质管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格遵守资质审查标准,规范资质申报审查程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出借资质、挂靠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强化装饰装修活动申报登记。由属地街镇(乡)、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分别指导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督促装修人在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按规定申报登记,社区居委会或物业服务企业收到装修人提供申报装修材料后,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并将装饰装修中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采取书面方式提醒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
三是加强装饰建筑材料源头监管。由市场监管部门将建筑建材装饰材料纳入《2023年全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并持续在生产和销售环节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严格处置不合格产品,积极维护营造良好的建筑建材装饰材料市场秩序。
(二)加强巡查监督,严考“过程关”
一是充分发挥物业巡查“前哨”作用。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或房屋管理机构(含各类未聘用物业服务企业的公租房、廉租房、国有公房等管理机构)认真履行装饰装修活动的告知和巡查、管理等义务,加密巡查频次,发现违反装饰装修规定的行为后,履行劝阻、制止、报告职责,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二是充分发挥部门协同“共管”作用。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发力,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对建设项目办理规划许可时加强合理性审查,减少住宅装饰装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违法搭建,从源头加强管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对装饰装修企业资质、物业服务活动及装饰装修过程中影响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行为的管理;城市管理部门加强对装饰装修过程中违章搭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三是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自治”作用。由物业服务企业、房屋管理机构、社区居委会在住宅装饰装修活动所在小区、楼栋公示装修项目情况,公布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发动群众监督和装修业主自治;畅通城管执法平台、“12345”热线等线上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受理群众、物业服务企业等投诉或报告,高效处理回复,实现网格化管理与信访举报动态发现优势互补。
(三)严查违法行为,严督“事后关”
按照“物业发现、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原则,由物业服务企业或房屋管理机构、社区居委会加强一线日常巡查管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立即劝阻、制止,并下发相关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对劝阻、制止无效的,及时锁定证据,向属地街道(乡)镇、区县政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属地街道(乡)镇、区县政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责对装修人、设计单位、装饰装修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并督促整改到位,杜绝“以罚代管”“只罚不管”。
二、下一步措施
下一步,我委将与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等部门一起,充分协作、积极作为,在联合印发《通知》基础上,加强巡查监管,发挥部门指导,促进工作落实落地。
一是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规范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广告,对装饰装修企业制定的装饰装修合同加强抽查抽检,将装饰装修公司等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通过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持续公布,并加强对装饰装修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合惩戒,逐步建立装饰装修行业信用体系。
二是进一步加强过程监管。严格开展装饰装修企业资质审查,严格执行装饰装修活动“业务委托、申报登记、签订协议、公示监督、日常巡查、完工核实、应急处置、监管执法”程序,发挥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委会的一线巡查报告作用,加强建材装饰材料的产品质量巡查抽检,严查各类装饰装修违法违规行为,推广使用新型环保材料和先进施工工艺。
三是进一步加强矛盾化解。依托行业自律,发挥行业协会的调解作用;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在装饰装修申报登记阶段,由物业服务企业告知装饰装修合同双方责任义务及有关解决争议渠道,由物业加大巡查力度,发现或接受举报投诉后,及时向有权处置部门报告,逐步形成“受理、交办、办结、反馈”的高效率处置链条。
此答复函已经主要负责人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4月11日
联系人:余文江
联系电话:023-63672278
邮政编码:40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