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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9461215/2025-0020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成文日期 ] 2025-09-05 [ 发布日期 ] 2025-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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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发布日期 ] 2025-09-05
[ 成文日期 ] 2025-09-05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68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68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程自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由政府全额出资为老旧小区安装电梯的建议》(第0684号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针对城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出的四条宝贵意见,很有现实意义和建设性作用。经与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安排专业团队对各老旧小区进行全面排查,详细了解小区楼栋数量、层数、居民构成及意愿等情况的建议

自2018年我市启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我们就深刻认识到电梯对于小区居民,尤其是老年居民和行动不便人群的重要性。围绕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问题,我市出台了《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服务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城办〔2020〕14号)《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服务提升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1〕82号)《重庆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试行)》《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技术标准》《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建设标准》等政策文件和规范标准。在小区改造之前,要求区县相关部门、项目相关单位组织专业人员对小区进行多方面勘查,在其改造方案中要对现状进行分析,其中也涵盖了小区基本情况、电梯安装的可行性和居民构成及意愿。后续,我们将进一步优化排查流程,更加细致地了解每一个待改造老旧小区楼栋数量、层数、居民构成及意愿等详细信息,为推进电梯加装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二、关于各相关部门协同合作,开辟专门的审批绿色通道,简化从项目立项、规划许可到施工许可等一系列手续,提高办事效率,让电梯安装项目能尽快启动的建议

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重庆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23〕70号),践行“放管服”要求,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实行多部门联合审查,减少多道许可审批程序,优化、简化审批流程,更好便民为民。一是推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组织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联合审查制度,以《既有住宅联合审查意见书》明确是否同意增设电梯。二是取消施工许可手续办理,以到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开工建设信息录入管理手续代替。三是简化用地手续,以取得使用权人的书面同意意见或征得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代替原繁杂的用地手续办理。四是让群众少跑路,申请材料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就近递交,审查结论就近领取。五是对于纳入本市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实行统一申请、统一审查、统一实施,不再单独申请办理增设电梯的相关手续。六是对于在既有住宅预留的电梯井或者不突破建筑轮廓线增设电梯的,适用特种设备安装及使用的相关规定,由市场监管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就增设电梯项目进行审查。

另外我委和市城市管理局一直以来通过主动服务、提前介入、高效审批等方式,积极推动加快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当前市城市管理局已开通重庆市老旧小区电梯安装涉绿审批绿色通道。此外,为全力支持项目绿化审批事宜,市城市管理局积极采取一系列措施。一是在优化流程方面,我们梳理整合审批程序,配合建立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大幅缩短审批周期。二是在精简材料上,深入研究审批所需材料,减少了如身份证明文件、用地红线图等重复提交的资料。三是安排专人负责对接项目,及时回应项目方的疑问和诉求。针对重点项目,提前介入项目规划阶段,为项目提供专业的绿化审批指导,确保项目按时间节点顺利推进。

三、关于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方式,选定有资质、经验丰富的电梯生产企业和施工单位,选用质量可靠、性能优良且适合老旧小区环境的电梯产品,同时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管,保证电梯安装工程高标准完成的建议

首先,在招投标环节,将由各部门通过宣传、项目咨询指导等方式鼓励并引导居民通过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权威渠道,公开发布招标信息,明确资质门槛,公平公正地筛选出有资质、经验丰富的电梯生产企业和施工单位。其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指导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协会,持续开展电梯企业维保质量星级评定,把通过评定的优质企业进行公布,为业主遴选提供参照。同时在施工监管方面,将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尽施工计划与质量保证方案,安排专业监理全程旁站,相关责任部门加大巡查力度,同时鼓励居民参与监督,设立举报渠道。最终通过落实这些举措,我们有信心高标准完成电梯安装工程,为居民提供安全便捷的出行条件。

四、关于设立专项维保资金,由政府持续投入,委托专业的电梯维保公司负责后续的保养、维修工作,定期检查电梯运行状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电梯长期安全稳定运行的建议

自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2021年我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服务提升工作的实施意见》以来,各部门一直积极探索构建合理的资金分担与长效管理机制。在老旧小区改造中,特别是电梯改造与维护方面,我委不断努力优化工作方式。

目前在资金筹集上,确实面临着诸多挑战。虽然国家给予资金补助,但主要按照“保基本”原则,重点支持基础类改造内容。我市也出台了《重庆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可以在老旧住宅改造中统筹安排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事项,为其筹集资金提供必要支持”,“鼓励电梯广告收入优先用于电梯维护保养、修理和购买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电梯综合保险”,但仅靠政府持续投入设立专项维保资金,在现有财政预算安排下,实施难度较大。不过,我们十分认可专业维保的重要性,正积极探索其他途径。一方面,我们鼓励居民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通过直接出资、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公共收益等方式,参与到电梯的后续维保中来;另一方面,我们也在尝试引入社会资本,创新投融资模式,构建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以保障电梯长期稳定运行所需的维保经费。

后续,我委将配合电梯行业主管部门综合考量各方因素,不断完善电梯维保工作,努力为老旧小区居民提供安全、便捷的乘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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