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8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胡代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老旧住宅小区配电设施改造的建议》(第1188号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针对城镇老旧小区配电设施改造提出的宝贵意见,很有现实意义和建设性作用。经与国网重庆电力、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江津区政府等部门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将老旧住宅小区的配电设施改造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的建议
在我市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程中,一直致力于全面提升老旧小区的居住品质和基础设施水平。老旧住宅小区的配电设施,作为保障居民正常生活用电的关键部分,其重要性不言而喻。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给予资金补助,按照“保基本”的原则,重点支持基础类改造内容,其中就包含了供电、弱电等改造内容。同年我市积极响应,印发了《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服务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又于2021年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服务提升工作的实施意见》,均将供电、弱电等基础类改造内容纳入其中,截至2025年3月,全市累计实施供电改造小区2316个,改造供电管网约1853公里,实施弱电架空线规整或入地小区3472个,同时国网重庆电力积极配合我委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高度重视并支持配电设施改造,2020年至今,累计实施1400余个居民小区配电设施改造。
针对您提到江津供电公司供电区域内共有24个未完善配电设施的老旧住宅小区,我们也进行了核实,其中有21个小区属于村镇范围,有2个小区建成年限在2005年以后,均不属于当前国家层面明确的老旧小区改造范围,仅剩东门社区中心医院家属院小区属于2024年金钗井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且已实施改造,但在前期征求群众意见时,无居民提出配电设施改造需求,故未实施配电改造。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配合供电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一方面,在制定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时,对纳入改造计划的小区配电设施情况进行详细排查。另一方面,积极与供电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更多的技术支持和资金投入,共同制定科学合理的配电设施改造方案。同时,我们也会广泛征求居民意见,确保改造工作充分满足居民实际用电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