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90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魏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改革的建议》(第1190号)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国资委共同研究办理,“建立‘厂网一体化’运行机制”“建立按效付费机制”“大力实施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改造”3个事项已经采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厂网一体化’运行机制”的建议
为加快补齐污水处理运行管理短板,整体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我们会同各市级部门因地制宜推进污水治理“厂网一体”改革。针对中心城区,以市政府办公厅的名义印发《重庆市中心城区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改革攻坚行动方案》,加快建立城镇排水管道一体化建设运营维护和规范化核算分担机制,推动解决城镇排水管网集约化专业化程度不高、跨行政区域污水治理责任落实不到位、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针对非中心城区,经市政府同意印发了《重庆市远郊区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将污水处理费收支责任下放至各非中心城区,夯实区县污水处理和管网整治支出管理责任,强化污水处理和管网整治资金支出来源,让区县在“厂网一体”改革推进上拥有更多的统筹谋划空间,建立了污水治理“厂网一体”运行良性机制。
二、关于“建立按效付费机制”的建议
按照《重庆市中心城区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改革攻坚行动方案》,我们拟对市政排水管道运行维护按照“运维服务单价”“管网长度”等数值进行计费,以“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污水处理厂平均进水污染物浓度”等关键指标进行绩效评价;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以“主要污染物削减量”“达标处理水量”按相关权重比例进行计费,以“出水水质达标率”等关键指标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与付费金额挂钩,激励市政排水管道建设运维企业在管网、污水厂运营维护方面提质增效。目前已形成初稿,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等部门充分沟通,正对关键考核指标设置标准、权重系数以及评价结果使用等方面进行修改完善。
三、关于“大力实施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改造”的建议
结合“十四五”规划存量任务,全量归集排水管网、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等建设项目,向各区县政府印发了《2025年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计划》,明确建设时序、投资任务、攻坚责任等内容,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全年计划建设改造城镇排水管网2500公里以上。抢抓国家增量政策窗口期,积极指导区县包装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雨水管网共争取项目22个,污水管网项目正在积极申报中。在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排水设施项目建设方面,2024年全市共发行专项债券5.3亿元用于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市政供排水基础设施建设,有力保障了相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常态化指导区县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做好本地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项目策划和前期工作,及时向上申报,满足项目双审要求后,支持各区县统筹使用项目建设专项债券额度支持相关项目建设。
此答复函已经唐小平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4月27日
联 系 人:叶金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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