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80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尚洪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酉阳县城镇排水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的建议》(第1280号)收悉。经与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委金融办、重庆市税务局、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共同研究办理,“加大项目资金倾斜”、“引导金融机构支持”、“产业联动扶持政策”、“支持智慧排水建设”事项已经采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项目资金倾斜事项
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财政等相关部门大力支持酉阳县积极申报增发国债、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中央资金项目。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力度指导区县开展超长期国债等中央资金、政府专项债等地方资金的申报工作,指导酉阳县不断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积极争取中央资金补助,将符合条件的排水管网改造项目纳入中央和市级资金支持范围,提高项目申报成功率。
二、关于引导金融机构支持事项
为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部署,助力城市基础设施现代化建设,我市金融机构响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要求,支持酉阳县城市管网建设。
为进一步推动酉阳县城镇排水体系建设,市委金融办已协调重庆三峡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加大对酉阳县排水管网项目建设的信贷支持。目前,金融机构已主动与代表联系沟通,双方正就合作事宜积极进行磋商。
三、关于产业联动扶持政策
城镇排水体系建设直接关系到城镇发展和居民的生活质量,是城镇建设中的民生工程。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在内的一揽子税费优惠政策,助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包括普惠性政策和鼓励创新优惠政策。
(一)在普惠性优惠政策方面。一是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实施至2027年底;二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实施至2027 年底;三是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实施至 2027 年底;四是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实施至2027年底。
(二)在鼓励创新优惠政策方面。城镇排水设施建设中,为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推动企业创新驱动发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享受以下政策。一是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二是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按规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下一步,积极向税务总局争取更多的优惠政策,同时继续落实好现有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强化政策宣传、适用辅导和跟踪落实,助力城镇建设高质量发展。积极组织供需对接、产业链配套活动,引导相关企业与酉阳县排水管网建设深度对接,促进环保装备制造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协调税务部门在技术研发、设备升级等环节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降低相关企业成本,助力酉阳城镇排水体系建设。
四、关于支持智慧排水建设事项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数字重庆”战略部署下,我们积极推进排水工作数字化变革。目前,已建成“数字管线”应用平台,依托平台推动排水、供水、燃气等地下管线数据的数字化归集、管理和应用,构建城市地下管线“一张图”,推进“管线数据管理”“管线建设协同”“管线安全保护协同”“管线隐患处置协同”等场景、功能开发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提升排水数字化能力。加强人工智能基础支撑,建强数字重庆人工智能底座,聚焦智能算力供给、高质量数据治理、模型和智能体开发等关键环节,持续强化人工智能关键要素供给,为数字管线“管道挖损智防”等多跨场景提供AI底座支持。建议加快排水设施感知设备布局,接入“数字管线”应用,提升关键点位安全感知预警能力,做到重点高风险区域感知设备全覆盖,实现对风险点的实时监测、自动识别和风险评估。
此答复函已经唐小平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4月27日
联 系 人: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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