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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9461215/2026-0009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成文日期 ] 2026-06-16 [ 发布日期 ] 202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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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发布日期 ] 2026-06-16
[ 成文日期 ] 2026-06-16

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67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渝建人大复函〔2026〕29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67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唐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支持“好房子”建设 推动定制家居与绿色低碳建筑深度融合发展的建议》(第0671号)收悉。经与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重庆市税务局共同研究办理,制定室内空间设计与装修技术导则、推动“设计前置”与鼓励开发商合作、购买环保定制家具财政补贴、打造公共品牌与培育产业集群、加强行业监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事项已经采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室内空间设计与装修技术导则

我委高度重视定制家居与“好房子”建设的标准衔接。2025年12月,我委发布《好房子技术导则(商品住房)》,导则采用“5+2”核心框架,涵盖“安全韧性、适用美观、健康舒适、绿色低碳、智慧便捷”五大性能与“施工验收、运营维护”两大重点保障,系统构建涵盖设计、施工、验收、运维全生命周期的“好房子”技术体系。已基本涵盖建议中提出的室内空间、定制装修、装修材料、智能家居等核心内容。一是明确室内空间基础指标。导则规定,建筑层高不应低于3m,设有户式中央空调、集中新风系统、地面辐射供暖的住宅,层高不应低于3.15m;要求建筑套内应进行系统性收纳设计,使用面积大于100㎡时宜设置不小于5㎡的独立储藏空间;明确套内空间应预留无障碍改造条件,对户门门槛高差、厨卫地面过渡、卫生间开门及安全抓杆安装等作出具体规定。二是规范装修与建筑协同要求。导则提出,好房子宜采用全装修交付,采用整体厨房、整体卫浴间或装配式装修,实行定制化装修时,宜采用按需研发、按需组项、菜单购买的方式,实现建筑与装修一体化衔接。三是严格室内装修材料环保要求。导则对室内空气质量作出明确规定,对地面铺装材料、人造板、木器漆、胶粘剂、家具等装饰装修材料的有害物质释放量作出严格限定,从源头保障居住健康安全。四是明确智能家居与管线预埋要求。导则设置“智慧便捷”专章,对家庭综合信息箱、数字家庭设备的安装、管线敷设作出规范,鼓励数字家庭系统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智能家居定制化服务。

二、关于推动“设计前置”与鼓励开发商合作

针对建筑设计与家装割裂的问题,我委会同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经济信息委着力打通产业链堵点。一是规划政策支持。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印发的《支持实施高品质住宅的若干规划措施》中,已有多项容积率激励政策,如半地下空间公共服务设施不计容、20%地上车库不计容、多功能活动平台不计容、飘窗不计容等,20余个项目已享受相关政策并实现开盘热销,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截至2025年12月,中心城区共审批高品质住宅项目63个、建筑面积372万平方米,占中心城区住宅项目总个数的93.65%、总规模的89.83%。二是搭建对接平台。市经济信息委已组织玛格家居、美心门窗等定制家居企业与龙湖、华润等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项目对接和技术交流,支持企业从产品制造商向“产品+服务”的整装一体化服务商转型,积极参与住宅内部空间模块化设计。三是推行定制化装修模式。我委积极引导“好房子”装修定制化,正抓紧研究制定商品住房“好房子”定制化装修支持政策,推行精装交付或“清水+装修包”模式,推广菜单式装修,构建“方案更灵活、质量更可靠、价格更实惠、维修更便捷”的定制化装修体系。

三、关于购买环保定制家具财政补贴

市财政局积极支持定制家居与绿色低碳建筑融合发展。一是强化财政资金保障。2025年,全市累计投入41亿元,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绿色制造。二是加大政策协同支持。迭代出台“技改专项贷”二十条政策,对绿色技术改造项目按实际贷款利率50%、最高2%给予贴息;对技改企业投保费用损失保险,按实际保费80%进行补贴。“十四五”期间,全市培育国家级绿色工厂170家,产值占规上工业总产值的29.5%。

四、关于打造公共品牌与培育产业集群

市经济信息委积极支持打造“重庆好家居”公共品牌。一是建设智能制造示范基地。依托重庆主城现有定制家居产业园区,支持建设“定制家居智能制造示范基地”,鼓励企业针对我市山地城市特点和多样化居住需求,开展小户型空间高效利用、适老化家居产品等差异化、功能化产品研发。二是提升品牌影响力。支持行业协会联合社会资源举办“重庆国际家居设计周”等产业活动,展示我市家居产业创新成果,提升“重庆造”家居产品品牌知名度。三是支持企业技改升级。在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中,已将家具企业技术改造纳入支持范畴,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支持。

五、关于加强行业监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市市场监管局已持续开展定制合同专项整治和虚假宣传查处工作。一是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对保修期低于法定期限、延迟验收视为放弃保修权利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进行纠治,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推行《重庆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二是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常态化开展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标价不规范、虚假折扣、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整治虚假宣传行为,重点查处经营者对产品环保等级、材质、工艺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三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持续加强装修装饰格式条款日常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严惩虚假宣传、偷工减料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需要说明的是,关于“对纳入‘好房子’试点项目的开发企业给予税费减免”的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规定,省级税务部门无权擅自作出税收减免决定。重庆市税务局持续加强现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落实,并立足重庆实际加强调研,适时向国家提出政策优化建议。

下一步,我委将全力实施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八大提振行动”和住建领域“十大改革”,探索“建造模块化、装修定制化、全屋智能化”,围绕“全周期闭环支持、全链条协同发力、全行业示范带动”思路,继续加大“好房子”建设力度,以高品质住房供给满足群众多样化住房需求,加快房地产行业转型发展。同时,我们将会继续接受代表们的监督,会同区县和相关部门抓好落实。

此答复函已经唐小平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印章)

2026年5月15日

联 系 人:陈玉欢

联系电话:023-63671295

邮政编码:4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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