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建政协复函〔2018〕22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0577号提案的复函
李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改善我市无障碍通行环境的提案》(第0577号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支持、理解和建言献策。经我委与市残联、市规划局沟通研究,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提案所言,近年来,在住建部、中残联等国家相关部委的悉心指导下,我市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多措并举着力提升我市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尽管我们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较大进展,但由于受工作起步晚、山地城市地形地貌、经济发展水平制约、相关管理缺位等因素影响,我市仍存在底子薄、欠账多、投入少、重视不够、意识淡薄、协作合作机制不够明确等问题,与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深圳等发达地区和先进省市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
为此,最近几年我们重点开展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着力完善组织管理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文件。出台了《重庆市残疾人保障条例》《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重庆市无障碍建设“十三五”实施方案》《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等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发展规划;市政府法制办已将《重庆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规定》纳入立法计划的调研项目,由市城乡建委和市残联牵头共同推进相关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初稿编制,但在立法过程中收集到的各方意见和建议较多、分歧较大,还需进一步深入调研论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利用市残工委、市老龄人工委等组织工作平台,会同有关市级部门和单位初步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同时,以“无障碍环境建设示范城市”创建为契机,指导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及管委会也建立了相应工作机制,确保全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得到有效开展。制定技术规定和标准。市规划局在对《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时,将无障碍建设理念引入条文,以政府规章的形式进行落实。市城乡建委投入科研经费,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了《山地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设计技术研究》等课题研究和《重庆市无障碍设计标准》《重庆市无障碍设计构造图集》等技术标准编制工作,目前《重庆市无障碍设计标准》《重庆市无障碍设计构造图集》已完成初稿编制和征求社会意见,正修改完善。
二是全面推进建设和改造工作。坚持无障碍设施建设”一票否决”。在城乡规划编制过程中,市规划局认真考虑无障碍设施的设置需求并为其建设预留了空间。在项目建设前期环节,市规划局、市城乡建委等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审批,明确要求建设单位切实做好无障碍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工作。在项目建设监管环节,市城乡建委将无障碍建设内容纳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及竣工验收等建设程序进行监管,并纳入我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全市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等动态检查范畴,督促建设单位切实做到“无障碍环境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要求各项目参建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GB50642-2011)《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规范》(GB50340-2016)《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JGJ76-2003)《民用机场旅客航站区无障碍设施设备配置标准》(MH5062-2000)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人为降低无障碍建设标准。稳步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2016年以来,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已被列为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市残联专门制订了全市2016年和2017年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帮助9000户残疾人家庭实施地面平整防滑及坡化处理、各房间之间的无障碍通道、厨房浴室及厕所等低位生活设施改造,消除或减少居家生活障碍,改善其居家环境。同时,积极争取市财政支持,动员各区县(自治县)残联制定摸底调查方案,兼顾“个性化”和“人性化”需求,切实摸清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底数,建立详实统一的汇总名册,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十二五”以来,免费实施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2.4万余户。公共交通无障碍设施情况。主城区共有公交车辆8751辆,全部设有“爱心座”“老弱病残孕专座”,均安装了语音报站系统,其中新增了一级踏步公交车215辆。主城公交站点5501个,其中安装遮雨棚的公交候车亭2406个,占总数的43.7%;公交站点设立候车座位314个,为特殊人群候车提供方便。轨道交通线路在具备条件的车站均设置了无障碍电梯、无障碍通道(宽通道闸机)、无障碍厕所、盲道等设施,轨道列车上设有轮椅专用上车位、轮椅固定器等硬件设施,部分车站设置了低位票亭,还配置了轮椅方便行动不便人士进出。主城区已投用的71个公交站场均对无障碍设施进行了考虑,建设有候车休息座椅,在有条件的站场安排志愿者引导特殊人群进出站。加强无障碍设施维护管理。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督促无障碍设施的所有人和管理人对无障碍设施进行维护改造,保障其正常使用。市城管委将该项工作纳入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年度考核工作内容;2014年下发了《关于加强无障碍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市政设施管理部门对辖区范围内的盲道、坡道等无障碍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清理,搞好维护改造,强化管理措施;在城市道路人行道改建或专项维护时,安排专项资金计划新建无障碍设施,改建不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的无障碍设施,加强无障碍设施的管理,减少占用盲道影响通行的现象。
三是营造良好监督管理氛围。坚持无障碍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在方案审查、初设审批、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及竣工验收等建设过程监管环节,相关部门督促建设单位等项目参建单位认真落实无障碍建设要求,坚持无障碍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坚持以示范城市创建为引领。按照住建部、中残联等国家部委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部署,市城乡建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开展动员部署、宣传发动、技术指导、实地核查、督促整改等创建工作,在南岸区、主城区先后被住建部、中残联等国家部委评为全国“十五”、“十一五”无障碍建设先进城区(城市)的基础上,2015年万盛经开区等10个区县又被住建部、中残联等国家部委授予”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市县”荣誉称号,我市受表彰区县的数量和比例位居全国前列,为我市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近几年,有关单位和部门利用全国助残日、普法宣传日等时机,举办各种无障碍建设宣传活动超过100多次,发放宣传资料超过5万册,提高全体市民的无障碍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2017年4月中国消协在我市组织开展了“百城无障碍设施调查体验”等活动并对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进行监督,对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和维护进行检查,对占用、损毁无障碍设施的行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引导市民有意识地将无障碍设施留给需要的残障人士使用。同时,市城乡建委积极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知识纳入注册建筑师继续教育内容,同时对设计、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等技术人员进行专项培训,从2016年至今已培训人员超过8000人次。坚持专家技术指导。市城乡建委组成了1000多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专家咨询委员会,全程指导和服务无障碍建设改造工作,为提升我市无障碍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提供技术支撑。坚持社会监督。多渠道征集无障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社会等的监督指导,2017年市政协将“无障碍市政设施建设运行管理”纳入重点协商项目,市政协副主席李建春率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别的市政协委员赴渝北区和两江新区对轨道交通三号线北延伸段举人坝站、空港乐园公租房项目、锦绣丽舍老旧小区改造、怡置招商公园大道一期项目、重庆儿童医疗中心(礼嘉分院)门诊综合楼等5个重点工程项目的无障碍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情况进行了现场实地考察,进一步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诚如您所言,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涉及面广、参与单位多,打造一个全面的无障碍环境需社会各界不断努力、共同推进。为进一步改善我市无障碍通行环境,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落实您提出的建议。
一是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的机制体制。推动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建设、规划、城管、民政、交通、宣传、旅游、文化、经信、残联、妇联、老龄等部门或单位组成的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加大综合统筹和协调力度。
二是依法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进一步加强全市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贯彻落实力度,城乡建设、经济和信息化、民政、残联、老龄办等市级部门单位形成合力,依法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加强对区县《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的宣传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地要将无障碍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乡规划,制定无障碍建设改造专项规划。
三是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政策、标准。进一步修订完善我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的城市公共设施建设规划。有针对性对市内外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工作进行调研,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意见,按法定程序开展论证并修改完善,争取早日出台《重庆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规定》;抓紧修改完善《重庆市无障碍设计标准》《重庆市无障碍设计构造图集》等标准和标准设计并尽快发布实施,为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提供必要的技术保障。
四是加大无障碍建设与改造力度。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对新建、改建无障碍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严格监管;协调财政局等部门以及公共建筑的产权人和管理人加大投入,加快推进政府机关、学校、社区、旅游景区、社会福利、公共交通等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的无障碍改造;加强无障碍设施日常维护与管理;加大对占用、破坏无障碍设施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无障碍设施有效发挥作用。
五是健全机制加强社会监督。在市政府的统筹领导下,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构建一个畅通、协作、互信的良好工作机制,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方案。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开展多种形式、多种载体的无障碍建设宣传活动,培养一批既掌握无障碍知识又懂社会管理和公共协调关系的无障碍建设督导员队伍进一步普及知识、提高意识、推动工作;通过市政府公开信箱、热线电话、群工系统、阳光重庆、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收集与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的意见、建议、投诉等信息并及时沟通、反馈和处理,通过加强社会监督提升工作质量。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