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建政协复函〔2018〕31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0365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复函
苏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农村公共厕所建设的建议》(第0365号)收悉,经与市发改委、市农委、市规划局、市卫计委等市级部门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小厕所,大民生。农村厕所建设水平直接反映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厕所建设,将“厕所革命”列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重要内容,纳入全市民生实事予以推进。近年来,全市农村卫生厕所建设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一)推进机制不断健全。成立了市长任组长、分管城乡建设和分管农业的副市长任副组长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十三五”期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目标任务及工作职责的通知》等系列文件,明确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污水处理、卫生改厕和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工作,落实了责任部门和单位。定期召部门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难点问题。将农村改厕纳入了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开展了指导督考核,促进了工作落地生效。
(二)财政投入不断增加。我市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了财政预算,落实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专项资金,出台了试点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了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信贷项目库;仅2016-2017年,市级及以上投入财政资金300多亿元,全市融资贷款获授信120余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污水处理、卫生改厕和村容村貌提升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三)技术支撑体系逐步建立。建立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信息平台,开展了覆盖全市农村的卫生改厕等人居环境数据调查,开展了农村户厕改造和公厕技术研究,组织专家下乡指导农村厕所建设,出台了农村户厕改造技术规范,提出了“两池一洗”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户厕改造要求。启动了农村建筑工匠培训。
(四)卫生厕所普及率明显提高。结合农村危房改造、高山生态扶贫搬迁以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同步改造农村卫生厕所。截至目前,全市已改造和建设农村公厕3802座,拥有公厕的行政村比例达50%以上,极大地改善了农村如厕条件,提高了农村文明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深入贯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种举措,补齐农村“厕所革命”等农村人居环境短板,把重庆建成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一)进一步加强工作领导。落实“中央部署、市负总责、区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完善重庆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及时出台《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进一步明确农村公厕建设等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市级有关部门牵头责任,落实区县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夯实乡镇党委和政府实施责任。制定重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办法,将农村公厕建设纳入党委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验收督查评价机制,定期开展督查考核。强化宣传教育,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公厕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污水处理等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拓宽资金渠道。加大政府投入,将农村公厕建设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管理纳入市、区县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积极争取中央资金补助投资支持。研究制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的政策,用于支持农村公厕建设等人居环境整治。支持区县整合生态环保等相关专项资金,统筹推进农村公厕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强化金融支持,推动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争取低息中长期信贷支持。推动社会参与,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公厕等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运营。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将农村公厕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共进。引导有关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公厕建设管理。
(三)加快农村公厕建设。根据“抓点、连线、促面”的工作思路,推进农村公厕建设。一是继续开展农村公厕现状调查,指导各区县统筹考虑农村公厕建设需求,编制农村公厕建设规划。二是加强农村公厕建设技术研究,开展专家下乡指导活动,编制《重庆市农村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导则》,进一步明确建设标准。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提高农村公厕建设水平。三是示范带动。以学校、卫生站(室)所、便民服务中心、商业网点、交易市场、交通集散点和旅游线路沿线等人口较集中的公共区域为重点,采取以奖代补抓好农村公共厕所建设管理示范工作。到2020年,建成1000座农村示范公厕,常住人口300人以上的自然村建成1所无害化卫生公厕。四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宣传教育,普及卫生常识,培养良好卫生习惯,提高环境卫生意识。支持农户、单位、个体工商户等,通过改扩建厕所后向公众开放,探索“以商建厕、以商养厕、以商管厕”,倡导社会各界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捐赠、“认养”农村公共厕所。聘请专兼职管理员保洁,确保管理常态化。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