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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9461215/2019-0069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成文日期 ] 2019-10-16 [ 发布日期 ] 2019-10-16
[ 索引号 ] 11500000MB19461215/2019-0069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发布日期 ] 2019-10-16
[ 成文日期 ] 2019-10-16

关于政协重庆市委员会第五届第二次会议第094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渝建政协复函〔2019〕12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政协重庆市委员会第五届第二次会议
第094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建设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对主城区“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工作的相关建议》(第0940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与市商务委、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文化旅游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2018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要求,部署了城市提升行动计划,并将“两江四岸”治理提升作为城市提升行动计划的重大专项予以实施。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市住房城乡建委会同市级相关部门、主城各区政府积极行动,紧紧围绕城市“主轴”、“四带”定位、“百年工程”的要求,积极推进了“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各项工作。目前,经过近一年的工作努力,摸清了现状底数,制定了实施方案,开展了方案设计国际征集,启动了首批项目建设,“两江四岸”治理提升正有序推进。
  贵委在《建议》中深入分析了“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及问题,提出了进一步理顺“两江四岸”建设管理体制、做好前瞻性和系统性规划、推进消落区环境治理,做好立体绿化和景观工程、全面提升“两江四岸”灯饰工程、打造高品质的滨江产业业态等建议,对我们深入开展治理提升工作有很重要的参考价值。其中,关于进一步理顺建设管理体制、做好前瞻性和系统性规划、消落区环境治理、做好立体绿化、提升灯饰工程、打造高品质滨江产业业态等建议,已在由我委编制并经市政府审定发布的《主城区“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予以了明确。灯饰工程一键式管理、朝天门地区建设游船售票厅和游客休息室等相关建议,我们将结合正在开展的“两江四岸”治理提升方案、朝天门地区治理提升方案设计工作以及后续建设实施等工作,督促相关市级部门予以研究落实。
  (一)关于进一步理顺建设管理体制的建议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设立了主城区“两江四岸”治理提升专项小组,负责统筹领导“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工作,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任副组长,市住房城乡建委负责同志为执行副组长,市级有关部门、主城各区政府、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在市住房城乡建委设立了主城区“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办公室,作为专项小组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统筹协调“两江四岸”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并在本轮机构改革中已明确在城市提升处加设立“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办公室。贵委提出的整合市级规划、城建、城管、交通、环保等职能的建议,对于理顺“两江四岸”管理体制、解决九龙治水局面意义重大,虽多次与市编办沟通协调,但目前国家对水资源仍然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即行业与属地条块相结合,由一个机构对“两江四岸”进行全方位的管理暂时难以实现。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深改办要求,进一步探索完善“两江四岸”城市开发建设管理体制的相关内容。
  (二)关于做好前瞻性和系统性规划的建议
  一是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牵头编制了《主城区“两江四岸”治理提升统筹规划》,确定“两江四岸”规划目标,围绕滨江路外侧、滨江路内侧和滨江路三条主线,对治理提升工作提出了26条规划指引。同时,按照良智市长要求,正组织开展“两江四岸”城市发展主轴规划研究,优化“两江四岸”产业功能布局,进一步加强对城市“主轴”的前瞻性和系统性研究。
  二是《实施方案》按照“干5年、看10年、谋划30年”的总体思路,明确近期重点实施主城中心区域109公里岸线,并按照“四带”目标定位,梳理确定了25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面系统谋划治理提升工作,致力于做好“山水文章”,建好新重庆“名片”。
  三是加强顶层设计,按照建议提出的参照上海黄浦江建设经验,市住房城乡建委正组织制定政府规章《重庆市主城区“两江四岸”规划建设管理办法》,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完善规划、建设、管理细节。目前,该办法初稿已初步征求意见,正在按计划推进。
  四是《实施方案》已明确要求,坚持公交优先的原则,新辟或调整常规公交线路,覆盖滨江路具备公交开行条件的公交线路空白区域,加大地面公交密度。优化滨江交通系统,优化现有滨江路交通组织和路内停车设置,加快推进未实施的规划路网,提高滨江地区路网密度,实现互联互通。建设完整、连续贯通、多层级的滨江步道系统,有机串联绿地广场、观景平台等滨江公共空间,并向滨江路内侧腹地空间延伸,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的慢行系统,增强老百姓的获得感。贵委提出的滨江路下地、设置立体停车场、加强共享汽车点建设等建议,我们将在下一步方案设计和后续工程建设中进一步研究落实。
  (三)关于推进消落区环境治理,做好立体绿化和景观工程的建议
  一是《实施方案》已明确要求,加强消落区污染治理,坚决治理 “八乱”行为。目前,市水利局组织开展了消落区专项检查,编制完成《三峡水库消落区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精心策划一批消落区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项目,打造“两江四岸” 黄金腰带;同时,市水利局将在后续治理提升工作中继续指导主城各区做好消落区治理策划、研究、报批和实施工作,因地制宜开展消落带整治。
  二是《实施方案》已明确要求,对滨江路高架桥桥墩、堤岸、边坡、堡坎、污水干管等设施及建(构)筑物进行整治和绿化美化,提升滨江路绿化品质;同时结合现有建筑改造,通过平改坡、屋顶绿化等方式进行整治,打造山城特色景观面,增加城市“绿量”;提升滨江路绿化品质,着重打造沿江公园、观景平台、眺望点等重要节点,构建多层次、多色彩的滨江绿带;突破滨江地带狭长空间限制,拓展滨江开敞空间,丰富滨水活动空间,增强滨水空间的可达性和安全性,打造多样化的滨水活动空间,让市民能亲水、乐水。我们将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督促市城管局等部门,做好立体绿化景观,凸显滨江高楼层次;增加彩色林带、花径花带,丰富滨江景观色彩。通过治理提升,营造亲水景观氛围,体现自然亲水体验因素。
  (四)关于全面提升“两江四岸”灯饰工程的建议
  为解决滨江灯饰碎片化、低端化和孤岛化问题,《实施方案》已明确要求,加强重要公共空间、港口码头等灯饰照明,优化沿岸道路桥梁、公园广场、临街建(构)筑物等夜景灯饰,打造主题灯光秀、夜景开灯仪式,重点突出两江交汇区域的主题灯光,整体营造山水人文交融、美轮美奂的都市夜景。市城管局已完成主城区示范建设段迎春灯饰项目智能控制终端,后续计划逐步将“两江四岸”景观照明项目接入市级智慧照明管理控制平台,实现一键式管理,根据不同时节调节灯饰工程开放时段。2019年春节前,市城管局牵头以“古今中外,山水之城”为主题,挖掘历史,彰显当代,分“巴蔓子精神、钓鱼城之战、红岩精神、山水之城、聚焦当代、展望未来”六个主题,制作了5分钟的“光说重庆”历史文化演绎,在江北嘴灯光展示项目进行滚动播放。下一步,市城管局将按照《关于印发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智慧城市管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要求,继续指导其余各区县进一步建设完善照明集中控制系统,扩大各辖区照明智能控制系统覆盖范围,有计划地实施“一把闸刀”管理。贵委提出的灯饰工程由政府付费、统一制作、统一管理的建议,由于我市景观照明管理体制实行的是市、区两级管理和属地化原则,其中政府投资建设部分约占77%(电费及维护管理经费由政府拨付解决),社会单位建设部分约占23%(电费及维护管理经费由房屋权属单位自筹);同时,全市普遍存在城市景观照明维护费及电费投入不足的现象,特别是2018年市财政局取消年度主城区重点灯饰电费维护费资金补助后,主城各区景观照明项目的电费维护费资金缺口进一步加大,鉴于目前权属单位较多且财政资金压力较大,原有各单位所涉景观照明的运行管理、维护职责及维护费、电费承担暂只能维持原有方式不变。
  (五)关于打造高品质的滨江产业业态的建议
  为促进消费产业的转型升级,提升滨江业态品质和品位,《实施方案》明确要求整合岸线业态功能,植入新兴文化休闲功能,优化滨江城市功能和公共服务设施,发展高端服务业,促进消费转型升级,塑造多元文化、开放创新的现代化大都市形象。我们将督促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市级相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推进滨江产业业态调整,尤其是朝天门等窗口地区,强化规划管控,结合市交通局码头搬迁置换方案,研究游船售票厅和游客休息室等配套设施建设,并在下一步工作中推进落实。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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