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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9461215/2020-01526 [ 发文字号 ] 渝建政协复函〔2020〕35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成文日期 ] 2020-12-08 [ 发布日期 ] 2020-12-08
[ 索引号 ] 11500000MB19461215/2020-01526
[ 发文字号 ] 渝建政协复函〔2020〕35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发布日期 ] 2020-12-08
[ 成文日期 ] 2020-12-08

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07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渝建政协复函〔2020〕35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075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汪瓦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庆房地产市场销售的建议》(第0075号)收悉。您对我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经与市市场监管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房地产经纪行业有关情况

按照《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和《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实行备案管理,市国土资源房屋评估和经纪协会对房地产经纪行业实行自律管理。通过调查,目前全市共有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分支机构3989家,其中,已在住房城乡部门备案的法人机构689家,已备案的分支机构1983家,市国土资源房屋评估和经纪协会会员单位794家。房地产经纪行业从业人员35141人,其中经纪人2245人、经纪人协理9106人,其他业务人员23790人。

目前,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收取佣金行为属市场行为,实行的是市场调节价,房地产经纪机构通常收取佣金标准为总房款的2%至5%。按照价格管理有关规定,我市房地产经纪机构收取佣金并未拟定政府指导价,均由企业自行定价。

二、已开展的工作

结合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主要重点抓好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制定管理政策,规范经营行为。2012年,原市国土房管局印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场所信息公示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地产经纪管理的通知》《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房屋权属登记业务收取要件的通知》等4个文件,从备案管理、经营场所信息公示、经纪人员管理、经营行为等方面,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促进房地产经纪市场发展。

(二)搭建信息平台,组织业务培训。搭建经纪机构及人员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机构人员动态管理。积极发动和组织房地产经纪机构人员参加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和经纪人协理考试,发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协会的能动性,加强房地产经纪人员教育管理,开展各种形式的经纪人员业务和素质培训,提高全市经纪人员素质。

(三)开展专项整治,维护市场秩序。自2016年始,连续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房价款外收取“团购费”、偷逃税款、炒卖房号、挪用交易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集中检查了房地产开发项目和经纪机构门店经营行为,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四)推行公开承诺,加强行业自律。组织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倡导企业合法诚信经营,共600余家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签订了《商品房销售公开承诺书》和《房地产中介行为规范公开承诺书》,并在开发企业销售现场和中介机构服务门店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下一步的工作

虽然我市在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您所指出的问题:一是房地产经纪机构准入门槛低,经纪人员素质普遍不高,房地产经纪行业良莠不齐;二是房地产经纪行为不规范,经纪机构间恶性竞争,故意压低佣金,破坏行业规则;三是房地产经纪机构违规收费、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扰乱市场秩序。

下一步,我委将针对目前房地产中介市场存在的问题,结合您提出的建议,进一步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加强培训和教育。通过行业倡议,拟定行业收费准则,防止房地产经纪机构间恶性竞争。二是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维护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三是建立诚信体系建设,促进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规范诚信经营。

此答复函已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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