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建政协复函〔2020〕13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843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田盈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群租房治理、消除火灾隐患的建议》(第0843号提案)收悉。经与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房屋租赁管理是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房屋租赁管理对规范租赁行为、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您在提案中指出我市房屋租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了相关建议,对我们加强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一、我市房屋租赁现状及工作开展情况
随着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进入主城区,对住房需求的增长带动了租赁市场的发展,同时也带来了房屋违规分隔“非法群租”现象,在治安、消防、建筑和生态环境等方面暴露出一些问题。由于房屋租赁管理涉及众多部门和街道社区的协作配合,虽然相关部门为加强房屋租赁管理出台了文件,但随着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在租赁管理中遇到了很多新情况和新问题,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对滞后性,导致行政主管部门在开展房屋租赁执法监管过程中常常面临执法主体、处罚形式和处罚标准缺少法律法规支撑,对房屋租赁违法违规行为的认定存在一定难度。
近年来,我委依据法律法规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建立房屋租赁管理联动机制和长效机制,多措并举加强房屋租赁管理。一是加强房屋租赁管理地方性立法工作,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2011年,我市对《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修订,增设了“房屋租赁”专章,细化了房屋租赁双方权利义务,强化了租赁管理地方立法。二是出台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操作规程》,规范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程序和要件,加强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工作。三是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原工商管理部门)制定了《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明确了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减少租赁纠纷。四是联合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基本建立了房屋租赁管理的部门协作机制。
去年以来,按照住建部和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委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创新住房租赁管理和服务机制,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成功申报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2019年7月,按照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的通知》要求,我委积极开展申报工作,会同市财政局编制了试点实施方案及印证材料。通过竞争性评审,成功入选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我市获得3年共30亿元中央财政奖补资金。
(二)优化住房租赁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推进和完善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功能,强化部门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便捷的信息发布和租赁备案等服务,为政府提供房源管理、备案审核、租金监测等政务功能。在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同时,运用“互联网+”技术手段完善租赁监管治理体系。
(三)开展房屋租赁管理基础数据的调查采集。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了“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及时掌握租赁房屋和实际居住人员情况。在主城区开展住房租赁市场情况调查,基本建立了主城区住屋租赁基础数据库。开展存量房屋现状及其利用数据清理工作,建设住房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标准。
(四)研究制定完善住房租赁政策支撑体系。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土地、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构建完善“1+3+N”的住房租赁政策支撑体系,将您的建议写入了代拟的《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改建房屋用于出租的房间不得低于13 平方米,厨房、阳台、卫生间、地下室、廊道等空间不能用于出租供人员居住,改造租赁住房应符合相关规范,不得改变原有防火分区和防火分隔设施等规定,并已上报市政府。
(五)持续开展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我委将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作为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联合市级相关部门印发了文件,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在备案管理、房源发布、违规租赁、广告宣传、租赁金融等方面加大查处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整治期间,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检查住房租赁中介机构891家,查处41家,清退违规资金116万元。近期,按照住建部、公安部等六部委《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文件要求,结合您的建议,我委会同相关部门布署了今年租赁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重点对擅自分隔拆改房屋结构“非法群租”,以及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二、下一步打算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探索房屋租赁管理的新思路和新举措。以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为契机,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尽快出台《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规范性文件,为下一步推进地方立法奠定基础。同时,依托辖区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和租住安全防范的贯彻宣传,实行住房租赁网格化管理;指导物业企业加强小区巡查,做好房屋装修、消防管理工作,发现租赁违法行为及时劝阻报告;及时配合市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总队加强租赁房屋火灾隐患源头防控工作。
此复函已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