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建政协复函〔2020〕75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875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唐双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继承和弘扬重庆传统文化培育本土传统建筑人才的建议》(第0875号)收悉。经与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农委、市文化旅游委、市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实际落实好发现、选拔、培育高技能人才的各项举措。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的高技能人才,是增强我国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巩固和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增强党的阶级基础的必然要求”。市委、市政府也专门印发文件,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并对弘扬传统建筑文化,培育传统建筑工匠做出具体要求。市政府办公厅在《关于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规划和实施工作的意见》(渝府办发〔2019〕105号)文件中明确提出要“对市域内不同历史时期积淀的具有历史文化价值、传统特色风貌、凝聚乡愁的街区、道路、街巷、村镇和建筑等,进行整体保护。其中,经批准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文物建筑及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是保护的重点内容。保护传承中应彰显“传统巴渝、明清移民、开埠建市、抗战陪都、西南大区”五类传统风貌特征。”并明确“按照“一年抓抢救、两年有亮点、三年显成效、五年成格局”思路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呈现有历史的城市、有特色的乡村、有情怀的街巷、有记忆的步道、有故事的建筑、有文化的环境,增加重庆的书卷气、翰墨香,让近者悦、远者来。”市住房城乡建委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旧城改造过程中,着重推进传统建筑工匠和手艺人的挖掘、发现、培养、运用,已培训各类手工工种工匠36万余人。市住房城乡建委将会同市规资局、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继续扎实推进传统建筑文化继承和弘扬,做好传统建筑工匠培训工作,落实高技能人才各项优惠政策,为传统建筑人才队伍的成长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一、现有传统建筑工匠底数和培训情况
截至目前,市住房城乡建委共培训考核合格古建筑传统瓦工(砧刻工、砌花街工、泥塑工、古建筑瓦工)0.43万余人、古建筑传统石工(石雕工、砧细工)0.35万余人、古建筑传统彩画工(彩绘工)0.19万余人、古建筑传统木工(木雕工、匾额工、砧刻工)0.38万余人、古建筑传统油工(推光漆工、古建油漆)0.18万余人、镶贴工1.48万余人、涂裱工 0.19万余人、装饰装修木工0.88万余人、油漆工5.42万余人、石作业工1.68万余人、木工6.97万余人、砌筑工18.1万余人;以上工种共计36.25万余人,其中高技能人才约0.5万人,占比1.38%。
历年的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都将手工木工、砌筑工、镶贴工等传统建筑相关工种纳入参赛。发现和培养了数十名传统建筑方面的高技能人才。
我委明确提出2018—2020年需完成培训合格1万名农村建筑工匠的工作目标,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建设安全知识、农村建设质量管控等6个理论专题开展培训,其中包括传统建筑方面的课程。截至目前已培训8110名农村建筑工匠,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长期在农村一线从事村居民房建设的传统建筑工匠。
二、传统建筑人才培养和传统建筑文化弘扬技术体系建设情况
(一)标准体系建设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改革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8〕95号)的相关要求,健全职业技能标准及培训考核体系,2018年,市住房城乡建委启动立项编制传统石工、传统瓦工、传统彩画工、传统木工、传统油工等5类传统建筑工种的职业技能标准。目前,传统古建筑职业技能标准现已完成初稿,正在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
同时,市住房城乡建委编制了《重庆市历史建筑修复建设技术导则》《重庆市历史建筑修复建设管理办法》,建立历史建筑修复建设技术标准,完善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修复建设管理制度,有效指导历史建筑修复建设和传统建筑人才培养。
(二)从建筑设计角度弘扬传统建筑文化
一是重视注册建筑师队伍的传统建筑文化教育,在继续教育培训中设置《巴渝文化与城市精神》《建筑与文化:从有机共生到互鉴互动》等与传统建筑文化相关的课程,深化建筑师对传统建筑文化理解,进一步促进传统建筑文化的保护和传承。二是组织编制《重庆市历史建筑修复建设技术导则》,系统梳理总结了我市建筑文化研究成果,按照可感知、可量化、可操作的原则,明确不同风格建筑的体量、高度、立面、色彩、材质及重要节点等控制要求,为历史建筑修复建设提供技术支撑。三是完善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修复建设管理制度,研究制定《重庆市历史建筑修复建设管理办法》,从设计、施工、信息归集等环节,提出历史建筑修复建设的工作重点和管理内容,明确了历史建筑的技术管控要求,有效指导历史建筑修复建设。
(三)依托技工院校和高职院校培养传统建筑工匠
近年来,市住房城乡建委会同市人社局等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有关职业教育和技能人才的有关规定,支持建筑类行业人才申报技能人才项目,支持技工院校开办建筑类有关专业。目前,全市共有16所技工院校开设了建筑施工、工程造价、建筑装饰等专业,共有在校生1万余人;批准设立架子工技能大师工作室、木工技能大师工作室、木雕技能大师工作室各1家,每家给予经费支持5万元,并享受相关政策支持。下一步将继续采取措施,助推传统建筑工匠培育。一方面继续支持技工院校开办相关专业,提升培养水平,扩大招生规模,鼓励有条件的技工院校迎合建筑产业需求,大力培养市场需要的建筑工程管理、石材工艺等相关专业技能人才。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我市技能人才政策优势,对建筑类非遗传承人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技术技能领军人才等项目给予倾斜。
三、传统建筑人才培养政策体系情况
2019年市农业农村委印发了《重庆市农村实用人才分类评价实施方案(试行)》(渝农委〔2019〕149号),加强建立和完善农村实用人才认定评价管理和教育培训,特别是本土传统建筑人才队伍的教育培训。
2019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制定、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关于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规划和实施工作的意见》(渝府办发〔2019〕105号),提出加强专家现场指导,培育巴渝工匠,加强修缮设计施工人才队伍建设。
2020年市住房城乡建委在《重庆市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在全市开展建筑业领军技能人才评选,其中包含传统建筑工匠领军人物和技能大师的评选,参与评选的人员须具有崇高的工匠精神,坚持潜心钻研、一丝不苟,品行高尚、追求卓越、无私奉献;掌握高超技能,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善于攻坚克难、解决疑难杂症;具有深厚文化底蕴,对技艺的热爱、独特的情感和传承的执着,对造物灵性和美感的极致追求;发挥重大影响,对专业领域和行业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要成果。获评后,建筑技能大师工作室可建在大师所在企业或城市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可以一个或几个相同(或相近)岗位(工种)的优秀高技能人才为龙头,并配备一批青年技术骨干为助手,建立建筑技能大师工作室。并提出工作目标:到2025年末,基本健全职业技能培训考核标准体系,普惠性补贴政策在行业全面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机制基本建立;达到“巴渝建筑工匠”200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技能大师”100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技术能手”150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技师工作室”“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技能大师工作室”均突破50个,实现技能实训基地布局合理、资源共享;力争有职业技能等级的人员占比90%以上,其中中级技能等级以上人员占比80%以上,技师技能等级以上人员达到4000人以上。
四、传统建筑工匠在农村危房改造和传统村落建设中发挥作用的情况
近年来我市先后建成涪陵区大顺乡大顺村、石柱县金岭乡银杏村、酉阳县苍岭镇大河口村等14个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市级示范点。在传统村落建设过程中,乡镇政府优先选用本地传统建筑工匠承接传统民居改造,修缮任务,充分发挥本地修建类、装饰类、造园类、烧造类工匠各自所长,把传统村落建成“修旧如旧,原汁原味”的精品工程。通过示范引领,传统村落成为了美丽乡村靓丽的风景,成为广大巴渝儿女追忆乡愁的最佳目的地;当地群众通过开办农家乐、民宿和出售传统手工农产品实现增收致富,其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实现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底线性任务和标志性指标,农村危房改造是“住房安全保障”的主要方式之一,2019年市住房城乡建委全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传统建筑工匠的积极参与建设下,全年改造3.9万余户,确保了贫困户住上结构安全、功能完善的“安全房”“舒心房”。
五、城市传统建筑工匠情况和在旧城改造城市更新中发挥作用的情况
重庆作为全国133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并且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委员会西南片区牵头城市,近年来在旧城改造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缮过程中注重巴渝传统建筑文化的弘扬和传统建筑工匠的发现培养运用,取得显著成效。我市7条重点保护的传统风貌街区分别为渝中区湖广会馆及东水门历史文化街区、十八梯传统风貌区,南岸区龙门浩历史文化街区,巴南区丰盛历史文化名镇、木洞传统风貌区,北碚区金刚碑历史文化街区和沙坪坝区磁器口历史文化街区。据初步统计,这7条传统风貌街区现有不可移动文物74处,还存在大量历史建筑、街巷空间和其他历史要素。针对我市传统风貌街区和传统建筑的特点,由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编制了《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重庆市主城区传统风貌保护与利用规划》,确定了“三层七类”的历史文化名城空间保护体系,提炼了“传统巴渝、明清移民、开埠建市、抗战陪都、西南大区”5类主城区传统风貌特征。在具体修缮改造施工过程中,由市和区县两级住房城乡建委牵头落实保护性修缮和改建的相关要求落实到位,保护区内禁止大拆大建、拆真建假,优先进行“社区有机更新”和“风貌再造”。不采用大拆大建的开发方式进行改造,但也不是原封不动地完全保留,而是对危旧房屋排除险情,进行适当的改造更新,在本地传统建筑工匠和手工艺人、非遗传承人的参与下,基本保留原有的传统建筑形态和街区肌理。适当增加市政设施,如公厕、垃圾站、小型公共活动场地等,基本保持居民和社区原有的生存状态,让街区成为“活”着的传统街区。
此答复函已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