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建政协复函〔2022〕72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520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赵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污水管网建设的建议》(第0520号提案)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指出“对城乡污水管网建设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责任不落实,规划滞后,资金短缺,二三级污水管网不配套,重速度、轻质量,管网运行维护不到位”等问题,同时提出“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城乡污水管网建设工作;明确牵头部门;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多渠道筹集资金;细化措施,确保管网建设质量;完善污水管网运行管理体制”等六项具体建议,您指出的问题精准客观,提出的建议科学合理,对全市的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有很好的推动作用。收悉建议后,市住房城乡建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研究,从以下六个方面抓好建议的落实。
一、高度重视污水管网建设
2019年机构改革以来,市住房城乡建委高度重视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工作,把污水管网建设作为改善水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抓手,先后印发了《重庆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城镇生活污水领域贯彻落实重庆市第3号总河长令实施方案》等文件,打表推进全市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工作,并将管网建设融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提升、城市更新项目中一体化推进,通过制定年度建设计划,落实建设主体、建设时序,严格开展年度考核问效、压实责任,从思想上行动上督促各区县按时保质完成年度建设任务。2019年以来,全市累计建设改造城镇污水管网7400余公里(其中,新建管网6200余公里,改造管网1200余公里),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477个,消除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44km2。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城镇污水管网2.9万余公里,进一步补齐了污水管网收集短板,城镇生活污水收集体系更加完善。
二、持续优化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市住房城乡建委作为城镇排水管部门,负责统筹全市排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行管理等工作,通过下放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领域的各项行政权力,进一步强化了各区县统筹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建设的工作权限,加强了各区县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对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监管,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委将继续指导各区县城镇排水主管部门与属地生态环境、发展改革、规划资源等主管部门积极对接、合力推动,将污水管网建设项目相关的资金、用地、报建等工作一体化推进。
三、全面加强规划统筹引领
为进一步强化“十四五”管网建设,市住房城乡建委制定并印发了《重庆市城市排水设施及管网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优先解决已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不足问题,持续完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乡镇污水收集管网。推进管网更新改造,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按照每年完成10%建成区管网更新改造的目标,成片推进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和老旧病害治理。“十四五”期间,计划建设改造城镇污水管网5500公里以上,基本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3%,较“十三五”期末提高8个百分点;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污水收集管网空白区实现动态清零。
四、多方争取项目建设资金
为弥补各区县污水治理资金短板,市住房城乡建委从多方面支持管网建设改造资金。一是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指导区县包装项目,积极争取排水设施建设、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污染治理与节能降碳等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支持。2021年,全市共获取中央专项资金4.2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3亿元支持城镇污水管网建设。二是市级财政专项支持。为支持区县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市级财政设立市级生态环境“以奖促治”专项资金,建立以区县水、土、大气等环境质量考评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机制,资金由区县自主统筹用于管网建设等生态环保项目。同时,市级财政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负责区县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维。3年来,市级财政通过“以奖促治”累计支持酉阳县2580万元,此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付酉阳县污水处理费6378万元。三是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将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纳入共抓长江大保护合作项目,引导三峡集团等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污水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落地10个重大项目,总投资216亿元,已完成投资75.8亿元,涵盖污水收集处理项目,涉及管网3300余公里。四是持续申报全市排水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包括重庆市2022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资金29.21亿元。
五、不断提高管网建设质量
为强化城市排水管网工程建设质量,市住房城乡建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排水管网工程建设质量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强化城市排水管网工程建设的日常监督管理,全面压实参建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尤其是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严格落实排水管材的进场管理,对进场管材实施随机抽样复检。严格施工质量管控,强化过程控制,实行重要工序隐蔽验收管理。强化工程验收,监督责任主体依法组织排水管网工程竣工验收,并将管道内窥检测报告(含影像资料)、竣工测量成果资料等相关资料纳入排水管网工程竣工验收资料。2021年,在区县住房城乡主管部门自查基础上,通过排水管道工程专项检查,随机抽取22个区县的47个排水管道建设项目,重点对内窥检测制度执行情况、主管部门监管督察情况、参建单位质量责任落实情况和施工图审查、管材进场检验、竣工验收等各环节质量行为进行了深入检查,共提出整改建议135条,均以书面形式移交属地住房城乡主管部门核查处理。
六、逐步优化污水管网运管体制
为进一步理顺市区污水处理事权财权交叉问题,2021年9月,市财政局印发了《重庆市生态环境领域市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明确水污染防治为区县财政事权,实现了区县污水厂网事权财权统一。同时,为加快污水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我们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分步分类、试点先行”“政府指定、市场竞争”的原则,开展了“厂网一体”管理机制改革,形成行业监管、属地管理、企业运维的排水系统投资建设运行体系。目前,沙坪坝区、永川区、荣昌区、大足区等区县试点工作推进有序,黔江区、彭水县、酉阳县、秀山县等区县正在开展了前期城镇排水系统情况调查。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从上述几个方面深入开展工作,一是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三年行动的基础上,加快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排水管网更新行动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污水管网建设、改造、更新、病害治理力度。二是加快印发《重庆市城镇排水领域“厂网一体”改革指导意见》,指导各区县积极开展“厂网一体”改革试点工作,加快优化污水管网运行管理体制。三是根据住建系统职能职责,统筹加大对污水管网建设质量的执法督察力度,不断提高排水管网建设质量,有效保障排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四是建立常态化工作巡查机制,将运维检查纳入市区(县)两级住房城乡建委日常工作中,督促各运维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和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的稳定达标运行。
此答复函已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衷心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5月10日
联 系 人:付余
联系电话:18523966517
邮政编码:40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