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108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刘晓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十五五”重庆市健康建筑高质量绿色发展的建议》(第1080号提案)收悉。经与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国家健康建筑发展基本情况
正如您在提案中所说,我国健康建筑尚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出台相关国家标准。中国建筑学会于2017年1月发布《健康建筑评价标准》T/ASC02,该标准是我国首部健康建筑领域的团体标准,为提高建筑健康性能、指导健康建筑建设提供了技术路径参考。2021年9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 55016,对建筑声环境、建筑光环境、建筑热工、室内空气质量等作出强制性规定,标准实施将有助于推动建筑健康性能提升。
二、我市已开展工作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并持续推动建筑健康性能提升,将建筑声、光、热工、空气质量等健康性能要求融入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将健康建筑纳入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一体推进。
(一)完善政策制度。一是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深化绿色建筑创建,促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二是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印发《重庆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提升住宅品质,推动建筑保温隔热、自然通风、采光、遮阳、除湿等被动式技术在建筑中应用;积极推动工程试点示范,到2025年,超低(近零)能耗建筑、低碳(零碳)建筑示范项目面积不低于30万平方米”。三是印发《重庆市绿色建筑“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明确“结合我市气候特点、资源禀赋、建筑风貌和居民生活习惯等因素,推动建筑隔热、通风、除湿、采光、隔声等绿色健康技术研究和应用”。
(二)完善技术标准。一是结合重庆气候特征,编制发布以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和环境宜居五大性能为核心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生态住宅(绿色建筑)小区建设技术标准》等系列技术标准,指导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二是发布《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居住建筑节能65%(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并在全市强制实施,明确建筑通风、采光、隔声、防潮、无障碍、水质、空气质量等相关技术要求,在推进建筑节能降碳的同时兼顾提升建筑健康性能。三是发布《百年健康建筑技术标准》,围绕室外环境、室内环境、水质和人文健康等健康性能提出技术要求,指导健康建筑建设。四是发布《居住建筑自然通风设计技术标准》《大型公共建筑自然通风应用技术标准》等技术标准,进一步明确建筑室内通风、空气、水质、隔声等健康性能指标。五是发布《公共建筑设备系统节能运行标准》《公共建筑用能限额标准》《机关办公建筑能耗限额标准》等技术标准,推进建筑节能运行、用能监测管理。
(三)建立激励政策。联合市财政局印发《重庆市绿色低碳建筑示范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促进我市建筑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对获得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绿色建筑项目按建筑面积分别给予60元/㎡、40/㎡、20元/㎡的补助资金;对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示范项目按示范面积分别给予80元/㎡、120/㎡、200元/㎡的补助资金;对既有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示范项目按碳减排率达到25%(含)以上的给予25元/㎡、碳减排率达到15%(含)至25%的给予15元/㎡的补助资金;对可再生能源区域集中供冷供热示范项目(供冷量大于10MW或供能能力≥10万m2)按机组额定制冷量给予150元/kW的财政补助。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委将不断强化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围绕新建建筑绿色低碳发展、既有建筑节能及绿色化改造、绿色低碳建材产业培育与推广应用等方面,加强绿色低碳与健康建筑技术融合,持续提高建筑健康性能。
(一)推进新建建筑绿色低碳化发展。一是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加快编制居住建筑节能75%、公共建筑节能78%、低碳建筑等系列绿色低碳标准,推动建筑通风、采光、遮阳、隔声、除湿、智能化控制等绿色低碳健康技术应用。二是加强数字化技术应用。推动城镇新建建筑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开展“重庆市建筑材料BIM数据库”建设工作,搭建建筑材料BIM数据库平台,推动设计、施工、运维全过程BIM技术应用。三是研究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技术路线、配套产业等支撑体系,为规模化开展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示范提供支撑。
(二)推动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与节能运行管理。一是贯彻落实国家“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和“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健全由多部门联动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工作机制;以提高公共建筑室内环境品质和节能减碳水平为目标,优化提升改造技术路线、实施内容和质量标准,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与运行管理。二是依托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更新等工作,推动既有居住建筑采取屋顶墙体绿化、更换节能隔声门窗、安装太阳能光电光热系统等节能及绿色化改造技术措施。三是推进公共建筑运行能耗监测与计量,指导公共建筑节能低碳运行管理,逐步实施能耗限额管理。
(三)加强绿色低碳建材产业支撑。一是全面推广绿色低碳建材,严格落实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核算制度,提升新建建筑绿色低碳建材应用比例,促进绿色低碳建材规模化规范化应用。二是以推动墙体保温装饰一体化、楼面保温隔声一体化和高效节能门窗等为重点,积极发展绿色建筑产业,培育适应建筑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需求的地方产业链。
此答复函已经岳顺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8月7日
联 系 人:吴俊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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