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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新闻解读
1月3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提信心、稳增长、强主体”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市住房城乡建委副主任郭唐勇在发布会上介绍,我市去年底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激活市场需求、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行业服务管理等4个方面提出16条政策措施。《通知》除了阶段性减轻企业负担外,还呈现3个亮点。
亮点一,是加大金融支持。
《通知》主要从扩大市场主体范围、增强金融支持力度和丰富金融支持方式等三方面着手:一是扩大市场主体范围,不仅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包括建筑业企业、租赁企业和中介经纪机构。二是增强金融支持力度,不仅包括新增融资支持,如动态发布房企白名单,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中、长期贷款;支持优质房企发行债券和支持本地上市房企股权融资等;还包括对存量融资的支持,如支持半年内到期的房地产融资可在原规定基础上多展期一年。三是丰富金融支持方式,开展封闭融资试点,给予降低贷款利率、延长贷款期限等优惠,不仅在贷款融资方面,在债券融资、股权融资等方面也予以全方位支持。
亮点二,是激活市场有效需求。
《通知》根据居民实际生产生活需要、按照职住平衡原则优化套数认定等,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一是优化商业贷款住房套数认定,在中心城区以外区县新购住房的,只核查本区县的房屋套数。同时,将自有住房纳入保租房的,经住房保障部门出具认定书,不计入套数;将自有住房经市住房租赁服务平台备案,作为长租房,备案合同租期不少于5年以及承诺租期不少于10年的,可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二是满足多层次刚性住房需求,在渝生活、工作的非本地籍居民购买首套住房,可享受同城信贷政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川籍来渝居民购买首套住房的,凭身份证即按同城居民予以贷款支持;纳入重庆都市圈发展规划的四川广安籍居民在重庆都市圈购房的,享受同城贷款支持。三是支持“买新卖旧”改善需求,先买新再卖旧家庭购买改善性住房的,鼓励开发企业可在购买协议中延长认购期。同时,已网签出售的家庭唯一住房经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出具情况说明或信息共享查询后,可不纳入套数核查范围,形成了一二手房联单交易,实现良性循环。
亮点三,是优化行业服务管理。
《通知》聚焦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一是开展房屋交易线上服务。通过信息化、数据化的深入应用,实现预售许可网上办理,通过“重庆线上房地产展示平台”微信小程序等为群众提供全天候的线上看房、选房、咨询、认购等服务,以及“渝快住”平台线上服务。二是继续举办线上房交会,主要是将2022秋交会举办时间顺延2个月,进一步增强市场信心。三是发挥行业协会桥梁作用,促进房屋销售与家装、家电、家具和汽车等消费联动。常态化搭建桥梁,提高银企对接的便捷性、精准度和成功率。
政策原文: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