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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5年1月23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了《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方便公众了解有关情况,现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加强和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过程中勘察设计文件变更的管理,更好保障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2018年12月市住房城乡建委印发了《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试行)》。试行办法实施以来,对于规范我市勘察设计质量管理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近年来,随着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以及标准规范的更新迭代,试行办法部分条款已无法满足管理需求,有必要对其进行修订完善,以更好指导勘察设计变更管理工作。市住房城乡建委在全面梳理当前勘察设计变更管理难点和痛点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对试行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经广泛征求行业专家及相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出台了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4.《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三、主要更新内容
《办法》主要对附件内容进行了修订,对“变更内容”部分予以细化和完善。例如,在附件1中,将“边坡稳定性评价判定结果变更”更新为“边坡(基坑)稳定性评价判定结果变更,导致边坡(基坑)设计较大调整”;在附件2中,新增“已销售项目”“政府投资项目”选项。正文内容未作实质性改动。
四、制度实施的对象人群
《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勘察设计变更及其管理,适用对象包括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勘察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五、制度实施可能带来的影响
《办法》实施后,将有效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变更管理,进一步规范勘察设计变更行为,避免和减少建设、勘察设计等单位随意修改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情况,切实保障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更好维护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