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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9461215/2020-01508 [ 发文字号 ] 渝建科〔2020〕27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成文日期 ] 2020-12-07 [ 发布日期 ] 2020-12-07
[ 索引号 ] 11500000MB19461215/2020-01508
[ 发文字号 ] 渝建科〔2020〕27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发布日期 ] 2020-12-07
[ 成文日期 ] 2020-12-07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万科•四季花城三期1#~17#楼列入我市2020年度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工程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

渝建科〔2020〕27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万科·四季花城三期1#~17#楼列入

我市2020年度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工程项目

实施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发挥示范项目引领带动作用,扎实推进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07号)等文件要求,经申报单位自愿申报、项目所在地建设管理局合法性审查、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审核,我委决定将“万科·四季花城三期1#~17#楼”(18.01万平方米)列入2020年度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工程项目实施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我市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相关要求,做好示范工程项目组织和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兑现承诺事项,积极推进示范工程项目建设,及时报送示范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和验收评估申请,确保示范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和示范效果。

二、示范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管理局及监管部门应加强示范工程项目监管,创新项目监管模式,按要求报送或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报送相关示范工程项目建设信息,探索建立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建筑产业现代化工程项目实施监督机制。

三、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应做好示范工程项目实施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加强技术审查,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严格评估验收,做好经验总结和成果推广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定期报告市住房城乡建委。

四、市住房城乡建委将对通过验收评估的示范工程项目授予“重庆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工程项目”称号。

五、示范工程项目实施中的有关问题,请与市住房城乡建委联系。

联系人:市住房城乡建委科技外事处沈李智,电话63862949;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代世清,电话:63877474。


附件:2020年度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工程项目实施计划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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