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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9461215/2020-0150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成文日期 ] 2020-12-07 [ 发布日期 ] 2020-12-07
[ 索引号 ] 11500000MB19461215/2020-0150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发布日期 ] 2020-12-07
[ 成文日期 ] 2020-12-07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严格执行高层住宅电气设计有关技术规定的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严格执行高层住宅电气设计有关技术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分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场会重点任务的通知》(渝高层消防整治办〔2020〕25号)要求和国家现行工程技术标准有关规定,现就我市高层住宅电气设计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我市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高度重视高层住宅消防安全,强化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高层住宅应对消防安全风险措施。

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已于2020年8月1日正式施行,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标准宣贯,督促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和掌握标准相关技术规定。

三、我市新建、改建、扩建高层住宅在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应严格执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及相关技术规定。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督促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切实把好设计关,从源头杜绝高层住宅电气设计消防安全风险,并加强项目实施监管,确保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规定。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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