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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9461215/2021-00520 [ 发文字号 ] 渝建管〔2021〕69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成文日期 ] 2021-04-01 [ 发布日期 ] 2021-04-01
[ 索引号 ] 11500000MB19461215/2021-00520
[ 发文字号 ] 渝建管〔2021〕69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发布日期 ] 2021-04-01
[ 成文日期 ] 2021-04-01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渝建管〔2021〕69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2020年度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

企业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和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64号)的要求,市住房城乡建委开展了2020年度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本市受检企业共275家。其中,本市受检建筑施工企业共250家,合格140家、部分合格9家、不合格28家,规定时间内未报送资料73家;本市受检工程监理企业共5家,合格4家,规定时间内未报送资料1家;本市受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共20家,合格18家、不合格2家。

对部分合格和不合格的本市企业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相关规定给予3个月整改期,整改期内屏蔽企业检查结果不合格的资质信息,整改期内企业不得申请检查结果不合格的资质的升级,不得以检查结果不合格的资质承揽新的工程;整改合格后由我委发文并解除其屏蔽。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我委按照相关规定撤回企业检查结果不合格的资质。

规定时间内未报送资料的企业视为不配合、逃避检查,全市通报批评,纳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按照部分合格和不合格企业的整改流程和时限,予以整改。


附件:1.2020年度本市建筑施工企业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表

2.2020年度本市工程监理企业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表

3.2020年度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表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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