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000MB19461215/2023-0025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成文日期 ] 2023-05-29 [ 发布日期 ] 2023-05-29
[ 索引号 ] 11500000MB19461215/2023-0025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发布日期 ] 2023-05-29
[ 成文日期 ] 2023-05-29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建筑业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重庆市巴渝杯优质工程奖评比表彰的通知

渝建管〔2023〕106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建筑业协会

关于开展2023年重庆市巴渝杯优质工程奖评比表彰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建设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建设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建设局,各区县(自治县)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有关分会,有关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开展2023年重庆市巴渝杯优质工程奖(以下简称巴渝杯)的评比表彰工作。因工作需要,前期已由重庆市建筑业协会印发了预通知(《关于开展2022年度重庆市建筑业协会巴渝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渝建协发〔2023〕18号),现将相关事宜正式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为我市行政区域内已经建成且投入使用的新建、扩建建设工程项目;本市建筑业企业在市外境内承建的符合申报条件且未申报参加当地省部级优质工程奖评选的工程。建设工程类别包括:住宅工程、公共建筑工程、工业交通水利工程、市政园林工程等。

(二)表彰名额

巴渝杯评选工程项目总数不超过60个,并从中择优向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推荐参评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和国家优质工程奖的提名工程。

二、评选条件

(一)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已经按规定进行了竣工验收,办理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竣工后经过一年以上的使用,未发现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以及使用功能缺陷。

(二)设计合理、工艺先进(工业项目),符合国家、行业和本市有关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未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

(三)施工精湛、功能完善,符合国家、行业和本市有关施工技术规范以及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未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建设单位组织开展的工程施工质量评价达到“优良”标准。

(四)档案齐备、资料完整,编目清晰合理,符合国家、行业和本市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标准的要求。

(五)研发或应用至少1项市级及以上工法成果。

(六)管理科学、成果显著,取得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成果。

(七)获得省(部)级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或提供《建筑业10项新技术》应用情况证明材料。

(八)住宅小区,除符合本条(一)至(六)项要求外,还应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完成了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及消防、绿化等配套设施的建设,入住率在50%以上。

(九)工业项目,除符合本条(一)至(六)项要求外,还应运维良好,达到设计生产能力。

(十)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齐全,使用功能独立完善。

三、评选程序

(一)印发评选通知。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建筑业协会联合印发评选通知,明确评选条件、评选办法和评选程序。

(二)资料收集及初审。申报资料收集、汇总后,对申报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对申报工程的不良行为进行核查。

(三)工程现场复查。由行业主管部门人员和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勘察设计企业、监理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领域的专家组成现场复查组,对通过资料审查的工程进行实体复查。

(四)工程评审。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由行业主管部门人员和具有建设工程高级职称的专家担任,评审出拟表彰对象和拟推荐申报鲁班奖和国优奖对象。

(五)结果审核。市建筑业协会将拟表彰名单和拟推荐名单报市人力社保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审核。

(六)评审结果公示。将拟表彰名单在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建筑业协会网站上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时间为5天。

(七)印发表彰决定。由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建筑业协会联合印发表彰决定。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工程应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之间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二)申报资料按照巴渝杯优质工程奖申报资料编制要求装订成册,并扫描成PDF电子文档。必须内容真实、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巴渝杯的评选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重庆市有关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主城中心城区以外的住宅工程、公共建筑工程按评选办法降低规模执行。申报单位应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瞒报谎报,对申报资料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巴渝杯的资格。申报工程应取得建设单位及属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设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同意。

(二)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参与巴渝杯评选工作的工作人员、初审专家、复查专家以及评审委员,要严格遵守巴渝杯评选程序和评选办法,不得以任何方式为申报工程拉票,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禁违反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对在评选推荐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巴渝杯评选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以及媒体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六、奖励办法

巴渝杯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由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建筑业协会联合印发表彰决定,向巴渝杯获奖申报单位颁发奖杯、奖牌和证书。获得巴渝杯的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建筑业协会优先推荐参加全国建设系统、全国性社会组织的评优评先和创建示范活动。

七、其他

鉴于今年国家优质工程奖和鲁班奖的申报截止日为6月10日和6月30日,为尽快完成评选推荐工作,2023年巴渝杯评选工作仍按原《重庆市建筑业协会巴渝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渝建协发〔2022〕9号)执行,并由市建筑业协会承担具体事务性工作。

联系方式:市住房城乡建委,张钢铁,63671186;市人力社保局表彰奖励处,闫文举,88979859;市建筑业协会,宋子攸、袁勇,63522791,392804818@qq.com,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345号,邮政编码:401120。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建筑业协会

2023年5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