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建勘设〔2023〕38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促进勘察设计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重庆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市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水平稳步提升,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提供了重要保障。但是仍存在恶意低价竞争、企业管理制度不规范、合理周期和费用得不到有效保证、勘察设计数据和文件涉嫌造假、未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管,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勘察设计的重要性
勘察设计是工程建设的基础,是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和投资效益的重要保障,在工程建设中发挥龙头作用,对城市建设发展具有重大影响。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有关单位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相关标准,倡导优质优价,促进行业有序竞争。行业协会要坚持公正性、公益性,提升公信力,促进行业统一思想、达成共识,服务好行业发展。
二、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
(一)择优选择勘察设计单位
建设单位应自觉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充分考虑勘察、设计单位资质、信誉、技术水平、设备、人员配备和历史业绩等情况,合理确定评标办法,择优发包项目,在区域重大、标志性项目中推行“评定分离”。
(二)依法签订勘察设计合同
建设单位应当与勘察设计单位依法签订书面合同,保证勘察设计服务收费与项目规模、工作开展难易程度等条件相匹配,确保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勘察设计周期,明确项目各阶段支付比例。不得违反合同约定超期支付合同款项;不得迫使或诱导勘察设计单位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承揽勘察设计业务;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勘察设计周期;不得签订阴阳合同。
(三)切实履行质量安全首要责任
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依法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建设单位不得向勘察设计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建设单位应自主委托勘察外业见证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严格落实勘察外业见证制度和施工图审查制度,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涉及重大设计变更的,应当将变更后的施工图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四)发挥政府投资项目示范作用
发挥政府投资项目示范引领作用,树立优质优价、优质优先理念,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咨询、建筑师负责制等建设组织模式,不断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促进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自觉遵守勘察设计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有关标准,促进工程勘察设计市场健康发展。
三、压实勘察设计单位主体责任
(一)依法承接勘察设计业务
勘察设计单位不得以恶意低价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不得参与限价低于成本的勘察设计项目投标,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承揽勘察设计业务,不得在承接业务后减少服务内容、降低勘察设计工作质量。
(二)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管理
勘察设计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专业职称、执业资格有关要求,按要求组织项目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参加勘察设计技术交底、施工验槽等相关工作,保证人员到岗率和后期服务质量。勘察单位要完善质量责任制度,加强勘探、试验、测试工作管理,严禁弄虚作假。设计单位要加强设计变更的管理,尽量减少一般设计变更,严格控制重大设计变更。
(三)加强勘察设计技术人员培训
勘察设计单位应加强勘察设计技术人员职业道德、专业技术、安全生产管理等培训,进一步提升勘察设计技术人员专业技术和业务管理水平。勘察劳务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勘察劳务人员培训,确保勘察外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四、加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管
(一)严格落实市场准入清出机制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的动态管理,严厉查处挂靠、转包、违法分包以及无资质、超越资质承揽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清理“僵尸企业”,加大对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等核查力度,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
(二)严格管控恶意低价竞争行为
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恶意低价竞争行为的监督管理,积极收集整理勘察设计价格异常项目信息,协助市住房城乡建委建立相关项目台账,及时查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和人员。
(三)加强勘察设计事中事后监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勘察外业抽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施工图质量抽查制度,保证抽查比例。勘察外业抽查应重点检查现场作业不符合勘察纲要(方案)、数据造假等问题,严格核实劳务人员、勘察人员、外业见证人员到场履职、持证上岗情况。施工图质量抽查应重点检查勘察设计文件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四)强化信用信息应用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重庆市勘察设计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及时收集在企业资质、初步设计审批、施工图审查、动态抽查等行业日常管理中产生的信用信息,加强对存在不良信用信息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监管,严格对存在不良信用信息的项目负责人承担项目的监管。
五、加强行业自律
行业协会要建立健全勘察设计行业自律机制,完善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工程勘察服务成本要素信息,引导勘察设计单位诚信经营、公平竞争,对勘察设计企业存在违法违规、恶意低价竞争等行为的,要及时报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纳入重点监管,共同维护勘察设计行业健康发展环境。
六、其他要求
(一)严格落实勘察设计文件审查制度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加强对勘察原始记录和测试、试验记录等资料的核查,严禁出具虚假审查报告。要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报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规范勘察劳务行为,加强外业见证管理
勘察劳务单位要落实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勘察大纲(方案)和技术交底要求进行钻探作业,加强劳务人员安全作业培训。勘察外业见证单位要加强外业见证人员现场履职管理,强化勘察现场工作质量控制,保证原始记录可靠、真实和完整,严禁离开现场进行追记、补记和修改记录。
(三)强化勘察试验测试管理
勘察试验室要进一步落实工程勘察岩土试验测试管理要求,严格试验测试范围,规范试验测试行为,确保岩土试验测试数据结果真实准确。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