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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9461215/2023-0043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成文日期 ] 2023-12-04 [ 发布日期 ] 2023-12-04
[ 索引号 ] 11500000MB19461215/2023-0043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发布日期 ] 2023-12-04
[ 成文日期 ] 2023-12-04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23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渝建勘设〔2023〕50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2023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建设局,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双桥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工程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2023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工作组织检查了30个项目(房建项目16个,市政项目6个,勘察项目8个)。重点检查设计文件执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模型(BIM)技术应用、海绵城市建设、消防设计、养老配套服务设施、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相关要求落实情况。经专家检查,共发现质量安全有关问题共计775条。

二、处理意见

(一)中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违反《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第7.2.1条),予以全市通报批评。根据《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信息报送和动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屏蔽入渝信息1年,记不良信用行为1次;对该单位项目负责人耿宣鹏予以全市通报批评,记不良信用行为1次。

(二)建设单位重庆金标形象展示有限公司、设计单位重庆市建筑工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对以上两家单位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对设计单位记不良信用行为1次,对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徐军予以全市通报批评,记不良信用行为1次。

(三)广东政和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宏图都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重庆北方地质工程勘察有限公司存在问题数量较多、内部管理不到位、资料管理混乱,对以上三家单位予以全市通报批评,记不良信用行为1次;对上述单位项目负责人杨锋、王永华、王泉予以全市通报批评,记不良信用行为1次。

(四)重庆中设培杰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重庆中煤科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图审查存在问题较多,对以上两家单位予以全市通报批评,记不良信用行为1次;对上述单位项目负责人刘晓征、唐科予以全市通报批评,记不良信用行为1次。

(五)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未严格落实相关政策要求,予以全市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质量安全首要责任,进一步强化项目合同履约管理,保证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勘察设计周期;要严格落实勘察外业见证制度和施工图审查制度,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控。

(二)勘察设计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质量安全责任;要加强勘察设计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正确理解和准确执行工程建设标准的能力,切实提升勘察设计水平。

(三)施工图审查机构要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开展施工图审查,确保审查质量;要规范审查行为,严禁出具虚假审查报告,严格落实施工图审查责任和复审制度;要加强对审查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培训,提高技术审查水平。

(四)市勘察设计协会要发挥行业引领作用,定期开展勘察设计质量安全问题梳理分类工作,积极总结质量安全高频和共性问题,并有针对性的组织相关专家开展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勘察设计从业人员设计和审查水平。

(五)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强化政策落实和相关工作要求,督促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积极进行整改。整改后的勘察设计施工图应送原审查机构复审,项目已实施的,应对工程实体进行复核,确保满足相关技术标准,消除质量隐患。整改情况应及时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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