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7号)的规定,经2024年5月30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第7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承办处室(单位)要细化任务安排,进一步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责任人,切实抓好组织实施,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并及时报告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
二、承办处室(单位)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进一步拓宽征求意见的广度,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要优化重大行政决策事前、事中、事后解读方式,可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短视频等方式广泛发布行政决策及其解读说明。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或新增的,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处室(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经分管委领导同意后纳入《目录》,并按程序进行决策。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6月6日
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
申报处室 |
报请审议时间 |
1 |
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规划建设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
村镇处 |
第一季度 |
2 |
制定重庆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管理办法 |
排水处 |
第二季度 |
3 |
制定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
建管处 |
第二季度 |
4 |
决定2024年度“两江四岸”治理提升补助资金分配 |
提升处 |
第二季度 |
5 |
制定重庆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 |
开发处 |
第三季度 |
6 |
修订重庆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
消防审查处 |
第四季度 |
7 |
修订重庆市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管理办法 |
设计绿建处 |
第四季度 |
8 |
制定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
住保处 |
第四季度 |
9 |
制定重庆市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7) |
人居处 |
第四季度 |
10 |
制定重庆市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 |
人居处 |
第四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