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重庆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租赁条例》,进一步规范本市住房租赁行为,保护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住房租赁条例》《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重庆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做好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工作。各单位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市场监管局联系。
本次印发的合同示范文本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
附件:《重庆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