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编制年度运维方案并推动实施;对城市污水主干管及附属设施建档立册并及时更新;对城市污水主干管及其附属设施和周边环境进行巡查(日常巡查原则不少于每周2次,重点部位巡查不少于每天1次),及时处置巡查发现问题;在每年汛期前后分别对城市污水主干管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疏浚;对城市污水主干管及其配套附属设施应每年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测评估,至少每5年进行一次结构性检测评估;定期检查城市污水主干管接入情况,建立并及时更新管理档案;构建污水主干管监测系统;对排水户直接接入城市污水主干管的行为进行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