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无障碍 关怀版 敬老版 微博 微信 | 注册 网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策咨询问答库 > 问答专题 > 关于全市执行统一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科目及单项最高限额标准制度的通知的政策问答

什么是房屋征收损失补偿?

日期:2023-09-05

房屋征收损失补偿系按《实施细则》规定,对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及附属设施,以及被征收非住宅的设施设备、停产停业的损失,应当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