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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规定》修订了哪些内容?
日期:2024-06-06

一是检测机构资质分为综合类资质、专项类资质,其中专项类资质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等9个专项。二是增加了对检测机构资历及信誉的要求,如钢结构、地基基础等6项专项资质,应当具有 3 年以上质量检测经历等。三是提高了专项资质技术人员数量要求,增加了主要人员质量检测经历的要求。四是对检测机构资质及检测能力进行了细化,分为必备检测参数和可选检测参数。五是明确了对检测机构资质实行动态核查,可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差异化监管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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