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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现代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的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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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现代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的政策问答
《管理办法》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此次《管理办法》修订,未改变产业基地的申报方式,但申报条件更加严格、指标要求更加明确、涵盖产业更加宽泛,体现出以下特点:一是鼓励产业集群化发展,在支持企业类产业基地申报的基础上,支持以产业园区为主体申报园区类产业基地,引导现代建筑产业集群化发展。二是引导全产业链发展,除装配式建筑外,引导绿色建筑、新型建材、工业化装修、智能建造、市政工程工业化建造等相关产业发展。三是提高基地建设标准。提高并细化了产业基地指标要求,进一步增强对产业基地建设的指导作用,将以工程总承包为主业的新型建筑企业、龙头企业在我市设置区域研发中心等作为培育重点,同时为鼓励渝东南、渝东北地区积极申报产业基地,其建设要求适当放宽。四是强化智能建造实施要求,提出加强数字化管控平台、建筑机器人、智能施工设备等应用,实现企业生产系统与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信息管理平台自动对接等要求,加快推进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协同发展。
申报条件有哪些?
提出将产业基地分为企业类、园区类两类,并明确了产业基地申报条件及具体指标要求。企业类产业基地分为综合类、设计类等6类,由相应企业申报;园区类产业基地强调全产业链发展的综合能力,由产业园区管理运营机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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