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细则》明确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外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验管理可以邀请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专家参与,专业工程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开展质量监督的结论、专家意见可作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意见的依据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