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程序分为六个步骤,即表明身份、调查、告知、决定、执行和备案。执法人员需向当事人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对违法行为进行拍照取证,并告知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处罚决定书需由执法人员签名并加盖执法机关公章,且当场送达当事人。罚款收缴实行处罚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执法人员不得当场收缴罚金;被处罚人应在规定时限内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