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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策咨询问答库 > 问答专题 > 关于《实施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和联合建设备案制度的通知》的政策问答

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符合哪些条件后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项目转让备案手续?

日期:2023-05-15

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符合以下六个条件:

(一)转让人已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转让人已支付应缴纳的税费;

(三)转让人已完成项目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四)受让人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五)受让人具备符合规定的剩余项目资本金;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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