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策咨询问答库 > 问答专题 > 《重庆市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信用管理办法》政策问答

信用信息分为几个等级?

日期:2024-03-08

《重庆市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项目负责人信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根据物业服务企业信用得分评定企业诚信等级,分为四级(A、B、C、D)。具体标准如下:

(一)信用分值在15分(含)以上的,信用等级为:A级。

(二)信用分值在10分(含)至15分的,信用等级为:B级。

(四)信用分值在5分(含)至10分的,信用等级为:C级。

(五)信用分值在5分以下的,信用等级为:D级。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