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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聘请的设计下乡人才进行评价?

日期:2023-01-14

《重庆市设计下乡人才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本级相关部门聘请设计下乡人才驻乡服务时,应签订有偿或志愿服务协议。每年12月由区县行业主管部门对签订协议的设计下乡人才服务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

(一)按要求填报下乡轨迹、下乡成果等,且驻乡月均服务达8天及以上,且独立或合作完成乡村规划、设计和建设等成果2件以上,且按要求参加教育培训的,评价结果为优秀。

(二)按要求填报下乡轨迹、下乡成果等,且驻乡月均服务不少于4天,且独立或合作完成乡村规划、设计和建设等成果2件以上,且按要求参加教育培训的,评价结果为合格。

(三)未按要求填报下乡轨迹、下乡成果等,或驻乡月均服务少于4天,或未形成乡村规划、设计、建设成果,或未按要求参加教育培训,或违纪违法的,评价结果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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