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房地产交易事务中心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交易监管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服务和人才支撑。承担全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统计分析,参与房地产有关政策研究。承担主城区商品房交易服务的具体事务性工作、以及与房地产登记工作的衔接。为房地产交易市场监管、房屋面积管理等提供服务。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重庆市编办《关于印发<重庆市房地产交易事务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渝委编委〔2020〕11号)文件,同意设立重庆市房地产交易事务中心,为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
(三)单位构成
我中心2020年处于工作筹备期,暂未设立机构科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692.23万元,支出总计692.2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2.23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为2020年新设立单位,收入来源主要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开办费、机构改革各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拨入专项经费及课题经费收入;支出主要包括开办经费支出及课题项目开展的调研差旅费等。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692.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2.2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为2020年新设立单位,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486.67万元,占70.3%,其他收入 205.56万元,占29.7%。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384.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4.4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为2020年新设立单位,其中:项目支出384.41万元,占100%;结余分配0.7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07.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7.1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设立单位,2019年无决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86.67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486.6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我中心属2020年新设立单位,收支数全部为新增,无上年同期比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6.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6.67万元,增加1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6.6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为2020年新设立单位,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数、年初预算数均为全部新增,无上年同期比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3.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3.68万元,增长100%。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383.6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为2020年新设立单位,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年初预算数均为全部新增,无上年同期比较。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2.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9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为2020年新设立单位,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为我中心新办公大楼购置家具款,截至2020年底,新购置家具尚未安装验收完工,故将款项结转结余至2021年使用。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3.68万元,占1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3.6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为2020年新设立单位,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为全部新增,无上年同期比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本年度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均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无增长,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成立单位,筹备期间未组织开展会议及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套,为我中心2020年购置的中央空调、新风系统。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9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2.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02.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新办公大楼办公家具。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未开展情况说明
我中心为2020年新设立单位,仅申请开办费一个项目,用于保障筹备期间日常工作正常运行,由于该项目立项时间紧任务重,中心尚未搭建绩效管理工作机构,缺乏绩效评价工作机制,在绩效管理的组织机构、组织实施、制度体系等各个方面不健全,经请示市财政局和上级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特此说明。经自查,开办费具体支出项目为房屋租赁费、物业管理费、空调及照明改造、办公家具及窗帘购置安装及办公设备购置等。资金到位率100%,资金使用率达100%,资金使用合规。保证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8395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