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
关于加强轨道工程站后标段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轨道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各有关单位:
近期市安管总站在“四不两直”安全检查中发现,轨道工程站后标段普遍存在进场人员管理混乱、工人习惯性违章行为普遍、临电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暴露出参建各方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安全生产意识不牢固。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采取科学防范措施,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轨道工程站后标段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健全安全体系,进一步夯实现场管理基础
(一)明确场管单位。站后标段施工总承包单位进场作业前,应办理场地移交手续,签订场地管理协议,明确场地管理总牵头单位,由该单位负责人员进出场登记和统筹管理入场人员。
(二)细化管理要求。建设单位应安排现场代表每日不少于一次在各站点进行安全巡检;监理单位应在每个站点设置不少于一名安全专监,对施工现场进行旁站监理,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落实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除项目领导班子定期全覆盖带班检查以外,还应在每个站点设置站点负责人,统筹本站点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并根据进场工人数量,每50个工人设置一名专职安全员,确保各作业面均有管理人员现场巡查,规范工人作业行为。
二、强化教育交底,进一步提升现场安全意识
参建各方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意识到安全教育交底的重要性:
(一)开展三级安全教育。施工总承包单位须按照项目教育培训制度,对新进场作业人员及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未经过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得上岗。
(二)丰富教育手段。参建各方应使用 “线上教育+移动学习”的新模式,定期通过“重庆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小程序观看学习视频,对管理人员、现场作业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实现安全教育管理信息化、内容规范化、方式多样化、方法现代化。
(三)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前,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人员应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及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出详细说明。
(四)做实班前安全交底。进场作业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针对作业人员当日承担的任务、作业部位、周围环境、使用的工具、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及操作规程进行班前教育,并做好记录。
三、着力隐患排查,进一步搞好现场安全施工
(一)严控施工现场影响安全的违规、违章行为。监理单位应定期组织开展场内隐患排查工作,消除临边洞口防护缺失、工人不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材料临边堆放等安全隐患。
(二)切实遏制高处坠落事故频发势头。坚决清除高处坠落安全事故隐患,建设单位牵头按照《预防建筑施工常见高处坠落事故“十项措施”》(渝建安发〔2021〕97号)文件要求,做实做细防高坠方案编制、教育交底、个人防护、安全防护、检查验收、应急演练等各项工作的要求。
(三)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合理安排作业工序及作业时间,严禁盲目抢工、疲劳作业,对于夜间特别是凌晨零点以后施工的工序应安排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全过程监督管理,对于安全风险较大的工序,监理单位应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理。
(四)消除场内消防和临电隐患。施工总承包单位定期组织各分包单位对场内消防和临电隐患开展排查工作:一是动火作业前确保动火作业审批程序完善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二是场内消防设施定点足额配备,禁止场内人员随处吸烟;三是重点检查临电电箱内私拉乱接、一闸多机、临电线路涉水、私自使用花线裸线及无漏保功能的插线板等典型安全隐患。
(五)加强轨行区封闭管理。参建三方应明确轨行区管理责任单位,负责每个站点的轨行区人员进出验证登记和封闭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应确保每个站点不得少于一名管理人员专职负责轨行区管理事项,每侧轨行区出入口端门常闭常锁且不得少于一名门卫值守,每个站内变电所不得少于两名值班人员。
四、着力逗硬监管,进一步压实参建三方责任
市安管总站后续将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组织监督力量,重点对轨道工程站后标段进行检查,坚决打击“安管人员”不到岗、不履职、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工人习惯性违章行为等痼疾,保持高压执法态势,深化工程过程中监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压实轨道工程参建三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构建起安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