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建质安〔2023〕32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推行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重庆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全员岗位责任联动落实,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监管精细化和规范化水平,构建科学规范、有效运行、便捷高效的建筑工地网格化管理模式,市住房城乡建委在征求各区县住建部门意见基础上,拟制了《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方案》,决定在全市范围推行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现将方案印发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6月26日
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是指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划分为若干网格,由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人员进行网格化管理的工作模式。通过网格化管理,“定格、定人、定责、定时”,实现建筑工地精细化管理和整体安全水平提升。
一、高度重视网格化管理积极意义
(一)通过网格化压实管理责任,实现建筑工地全范围覆盖
各区县(自治县)住建部门、市安全总站、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应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风险意识,构建“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动态管理”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保障施工现场“不漏项”,每个工区、每个作业面都在网格中。
(二)通过网格化发现隐患问题,实现安全管理全时段覆盖
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应通过网格化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只要有作业人员在网格中施工作业就有网格管理人员在场管理,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消除现场隐患,杜绝不安全行为的发生,实现安全管理不留盲区、隐患排查不留死角、应急处置及时有效。
(三)通过网格化强化动态管控,实现问题隐患全过程闭环
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应将施工现场网格化管理与施工现场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及关键节点风险管控相结合,加强网格之间的动态巡查,实现问题隐患及时发现、立即整改、复查销号的全过程闭环管理。
二、严格执行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
各区县(自治县)住建部门、市安全总站应督促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通过施工现场网格化管理,落实“定格、定人、定责、定时”要求,真正实现“人人管安全、安全为人人”。
(一)定格
网格化管理“定格”是指按照相关范围标准,把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划分为若干个“网格”,实现建筑工地“网格”全范围覆盖,确保施工现场所有施工作业面都在网格管理范围内,形成“一切工作在网格”的管理体系。
1. 房屋建筑工程。按照楼栋进行网格划分,单个网格的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0000平方米;每个网格可继续划分为若干网格单元,网格单元划分标准由各房屋工程项目根据作业面实际情况制定。
2. 市政基础设施(轨道交通)工程。按照工区(站点区间)进行网格划分,线状现场单个网格的建筑纵向长度原则上不超过1000米,面状现场单个网格的占地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0000平方米;每个网格可继续划分为若干网格单元,网格单元划分标准由各市政工程项目根据作业面实际情况制定。
(二)定人、定责
网格化管理“定人、定责”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明确施工现场网格管理工作的负责人、每个网格的管理人(网格长)、每个网格单元的管理人(网格员),确保只要有人在现场网格中作业,就有对应的管理人员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管理作用。
1. 建设单位
网格负责人:建设单位网格负责人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负责牵头组织施工现场网格化管理工作,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开展网格安全巡查,对施工、监理单位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责任人、网格长、网格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落实管理责任。
网格长:建设单位网格长由建设单位安全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网格安全巡查工作,对施工、监理单位的网格长、网格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检查。
建设单位不设置网格员。
2. 施工单位
网格负责人:施工单位网格负责人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担任,负责统筹编制施工现场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并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对项目网格整体划分并确定施工单位的网格长、网格员,在项目部挂设网格(单元)划分公示牌(内容可参考附件1),对施工单位网格长、网格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抽查,并及时协调处理施工单位网格长、网格员检查发现的问题。
网格长:施工单位网格长由项目副经理(生产经理)、项目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部其他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协助项目经理,在所有网格现场显要位置挂设网格单元责任人公示牌(内容可参考附件2)并及时更新;负责督促相关人员落实风险隐患安全管理措施,负责各网格单元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督促落实隐患整改并跟踪复查,发现重大隐患时立即督促整改并报告项目经理。
网格员:施工单位网格员由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施工员、分包单位(含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员担任。主要负责检查班组人员班前教育(晨会、班前会、交班会)、技术交底开展情况及工人人身健康状态;在网格单元现场显要位置合理挂设广播、喇叭等设备,根据不同作业环境,适时通过广播、语音提醒安全注意事项(内容可参考附件3);对施工作业全过程跟班检查,及时纠正工人未悬挂安全带、未正确佩戴安全帽等各类不安全行为,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并向网格长与专职安全员报告;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应立即督促停止作业并向网格长和项目经理报告。
3. 监理单位
网格负责人:监理单位网格负责人由总监理工程师担任,负责全面参与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指导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开展监理工作,监督施工单位网格负责人的履职情况。
网格长:监理单位网格长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具体监督施工单位网格长的履职情况,对施工现场作业行为开展全覆盖巡查监理,督促落实隐患整改并跟踪复查。
网格员:监理单位网格员由监理员担任,负责对网格单元内现场作业行为开展全覆盖巡查监理,对网格单元内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理,检查施工单位网格员的履职情况,督促落实隐患整改并跟踪复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应立即督促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停止作业并向建设单位报告。
(三)定时
网格化管理“定时”是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网格管理负责人、网格长、网格员应按照各自责任分频次、分时段到网格中组织开展巡查监督和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任何时段只要有作业就有管理人员在场管理检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消除现场隐患,杜绝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1.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网格化管理人应每周抽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落实网格化管理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情况;建设单位网格长应每日巡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情况。
2.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网格负责人(项目经理)应每周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巡查;施工单位网格长应每日组织网格安全检查;施工单位网格员应全过程跟班作业开展网格单元安全检查,确保只要有作业就有网格员在网格单元管理检查。
3. 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网格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应每周对施工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落实网格化管理的情况进行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每日开展网格安全巡查;监理员应每日开展网格单元安全检查。
三、切实落实网格化管理工作责任
各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要牵头会同施工、监理单位,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将“两单两卡”培训、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内容纳入网格化管理中,强化一线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各区县(自治县)住建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参建单位的督导力度,及时总结分析推行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持续推动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成为一线施工作业的常态化安全管理手段。
(一)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应高度重视并扎实推进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实,项目负责人应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进行审批,并适时组织安全生产网格化专项检查,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落实网格化管理并及时整改存在问题。
(二)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应将项目网格化管理纳入安全管理体系,编制网格化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开展巡查检查,及时发现隐患问题,并对检查和隐患整改等情况进行记录,形成管理档案;网格化隐患排查可结合建筑施工现场施工日、周、月安全检查一并开展。
(三)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进行审核,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网格化管理并及时整改存在问题。
(四)监管部门
各区县(自治县)住建部门、市安管总站要对各自监督的房屋市政工程网格化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加强指导,督促各建设项目结合实际,不断更新完善网格化管理内容,对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较好的及时通报表扬并优先纳入重庆市建筑安全文明工地创建评选范围,对未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或开展不力存在关键人员未到岗履职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格查处,全面推动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实落细。
附件:1. 项目网格划分公示牌(参考样式)
2. 项目网格单元责任人公示牌(参考样式)
3. 安全喇叭挂设位置及语音提示内容(参考样式)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