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建质安〔2023〕59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深刻汲取山西吕梁永聚煤矿重大火灾等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重庆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11月16日,山西吕梁市永聚煤矿一办公楼发生火灾,截至16日晚,事故已造成26人死亡、38人受伤。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做出重要指示,要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此次火灾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针对冬季火灾事故易发多发等情况,举一反三,深入排查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完善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压实各方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李强总理作出批示,要求“抓紧搜救失联人员,全力救治伤员,最大程度减少伤亡,妥善做好相关善后工作,同时要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举一反三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严查密防,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受习近平总书记委派,国务院副总理张国清率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赴现场指导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强总理、张国清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认真落实11月17日市委常委会、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工作视频调度会精神和市政府、市安委会工作部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复杂形势
今年以来,全市住建系统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和“最大限度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全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实现“双下降”,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在总结取得成效的同时,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岁末年初历来是事故易发多发期,项目抢工期、赶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变化等带来的安全风险交织叠加,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压力增大。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质安总站和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参建单位务必提高政治站位,牢固“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增强红线意识、底线思维,认真研究当前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科学谋划、统筹部署、靠前指导、主动服务,以“时时放心不下”的政治自觉,压实责任,扫除盲区,紧盯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严格管控重大风险,严肃整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住建领域安全稳定。
二、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
从初步调查情况看,“11·16”吕梁永聚煤业有限公司联建楼浴室火灾事故暴露出部分单位未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消防管理混乱,职工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为认真吸取以往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理巩固提升和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等行动,狠抓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深化常见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切实提升事故防控能力。
(一)强化房屋市政工程冬季施工和消防安全管理
1. 结合冬季气温低、雨雾多、人体反应较慢等特点,组织编制冬季施工方案。科学安排施工计划,充分考虑岁末上产值给安全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严禁盲目抢进度,严禁随意压缩合理工期。强化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和“非常规时段”安全管理,落实关键人员岗位责任,保障每个标段、每个区间、每个作业点、每个时段只要有作业人员施工就有管理人员在场管理,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消除现场隐患,杜绝不安全行为发生。
2. 做好施工现场防火、用电工作。健全消防管理责任制,按消防部门要求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与责任人员,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三提示”(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消防器材位置及使用方法、提示安全出口和疏散逃生路线)。严格动火作业审批,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作业需配备灭火器材,并设动火监护人现场监护。临电设施设置需严格落实“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等规范要求。强化临时设施管理,使用满足燃烧性能等级要求的临时用房、临时设施材料。严禁违规搭建、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紧盯危化物品,开展安全风险源自查自辨工作,重点强化焊接使用的乙炔、氧气以及油漆稀释剂涉及的丙酮、乙醇等危化品管控、监测预警、隐患整改。
3. 各项目办公、生活场所严格遵守用电规则。自觉养成“人走灯灭、关门断电”等良好习惯,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改造电器、私拉乱接电线,不违规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更换问题、老旧等易引发火灾事故的设施设备;牢记紧急疏散路线。
(二)强化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查治理
要认真落实《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渝建质安〔2023〕17号),紧紧围绕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中提出的“10类重大事故隐患情形”,再次围绕关键部位、薄弱环节、重要时段的安全风险隐患开展“地毯式、啄木鸟式”排查整治,切实提高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质量,提升发现整改问题的意愿和能力。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问题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分级分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实现闭环管理,坚决防止隐患变成事故。以防范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中毒等易发高发事故为重点,依法依规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费,及时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加强临时用电管理,做好高空作业、垂直方向交叉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环节安全防护,切实改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
(三)强化危大工程管理
完善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加强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查、论证、审批、验收等环节管理,严格按专项方案施工作业,确保危大工程安全风险受控。聚焦“两重大一突出”,强化起重机械、模版支撑、基坑、脚手架、暗挖、钢结构等高风险作业环节管理,“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四)强化一线作业管理
严格落实安全培训教育主体责任,严格开展新进场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三类人员”等上岗安全培训,落实有限空间作业持证上岗制度。强化一线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加快自有工人培育和核心技术工人队伍建设,危大工程全面落实自有工人施工。
(五)强化文明施工管理
做好工地围挡及大门的清洁维护,确保围挡外施工现场周边路面、工地外立面整洁,规范施工扬尘防控管理,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采取湿法作业,加强裸露地面和临时堆放土方的覆盖。科学合理组织施工,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减少对周边环境、城市运行和市民生活的影响。
(六)强化监督检查和严格执法
1. 项目全面自查自纠。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建立专项清单台账。项目建设单位对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牵头会同施工、监理等其他参建单位组织实施项目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治理,形成工作开展情况存档备查。
项目应于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首轮排查整治,并持续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 监管部门全覆盖检查。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质安总站根据监管项目实际情况和本通知要求,对每个项目单独编制《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方案》,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各项工作和参建单位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开展全覆盖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严管重罚,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跟踪督导,督促项目参建单位整改到位。
监管部门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首轮全覆盖检查,并持续开展检查,原则上每月对每个项目开展不少于1次检查(市管工程每20天开展不少于1次检查),对含有超规模危大工程的项目以及今年以来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发包或承接的项目,应结合实际增加检查次数。
3. 市住房城乡建委抽查督查。围绕岁末年初重点时段安全稳定工作,市住房城乡建委在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随机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在春节前由委领导带队开展重点督查,重点对今年以来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区县和市管工程进行督查。督查内容主要是区县住建部门、各工程项目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情况,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开展情况。市住房城乡建委抽查督查应于2024年2月9日前完成,委领导带队督查分组表详见附件。
三、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质安总站和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参建单位,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各项规定。要确保安全生产重点岗位、重点环节有专人24小时盯守,有领导带班。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按照既定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置办法,第一时间上报并按事故处置程序立即处理,确保科学施救,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要加强应急演练,落实装备、物资、通信等保障措施。要加大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力度,增强行业安全防范意识。要加强事故灾害舆情监测、研判,正确引导舆论,严防负面炒作。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