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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9461215/2025-0005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成文日期 ] 2025-03-14 [ 发布日期 ] 2025-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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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发布日期 ] 2025-03-14
[ 成文日期 ] 2025-03-14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25年重庆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渝建质安〔2025〕10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5年重庆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建设局,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双桥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202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建办研〔2025〕5号)、市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发〔2025〕1号)和全国、全市住建工作会议及全市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防灭火视频会精神,切实加强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市住房城乡建委制定了《2025年重庆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3月3日 

2025年重庆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十五五”谋划之年,是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重庆篇章的关键之年,做好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意义深远、责任重大。为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有效提升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历次全会安排部署,落地落细全国、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突出“除险固安”工作导向,奋力以房屋市政工程一域之稳为住房城乡建设大局之进做出贡献,不断促进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工作目标

打表推进高品质建造五年行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坚持全天候全链条全过程抓工程质量安全,落地施工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改革,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暗访行动”,穿透式传导履责压力、闭环式推进整改销号、动态式实现隐患清零,切实推动形成责任一条链、监管一张网、治理一盘棋的工作格局,确保质量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顺利实现“双降双升”(双降: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房屋质量投诉批次、人次“双下降”;双升:安全隐患治理水平明显提升,质量安全监管质效明显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合力压实各级各方责任

1.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开展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严格执行企业和人员信用管理和记分管理。持续落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督促施工单位在5月底前完成在建工程项目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更新完善,强化对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企业的入场审核和现场管理。持续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动态监管。持续落实监理单位监理责任,督促监理单位按规定对危大工程、关键工序旁站巡视。持续落实勘察、设计、检测等单位主体责任,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执行规范标准。

2.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制定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实施细则,督促各区县住建部门及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持续推行在建工程“主辅监”制度,探索质量安全一体化监管机制,严格落实监督人员考核发证、定期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健全完善激励机制。用好“暗访、通报、约谈、督办”等手段,持续对各区县住建部门职责落实、监管力量配备情况进行督导帮扶。研究探索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安全监管的制度办法,明确属地住建部门行业指导职责和镇街监管职责。

3.压实从业人员责任。按照市、区(县)分级负责原则,在5月底前组织辖区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开展一轮培训,切实提高管理者的质量安全履职能力。督促施工企业加强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安全知识的针对性教育培训,用好“施工安全教育小程序”,做实从业人员“三级教育”“两单两卡”“每日晨会”制度,切实提高从业者的质量安全意识。严格落实企业“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质量月”系列活动。

(二)聚力提升质量工作水平

4.推进高品质建造五年行动。聚焦建设“好房子”,刚性执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严把建筑材料进场关、质量问题防控关和验收交付程序关,着力提升工程项目质量水平。优化重庆市市级工法评审制度,加强先进工法推广应用,培育打造更多精品工程。持续完善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试行“一户一档”,开展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试点。深入推进住宅质量多发问题专项治理,修订《质量多发问题防治要点》,完善住宅工程渗漏防治相关举措,着力解决老百姓关心的渗漏、裂缝和隔音差等问题。

5.持续健全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和永久性标牌制度,健全质量责任追溯制度。加强施工质量标准化管理,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手册,细化完善配套措施,推动手册实现项目和人员全覆盖,促进工程质量管理能力和实体质量提升。督促建设单位开展施工质量评价,推动工程质量由“合格”向“优良”提升。

6.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研究制定房屋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标准化实施指南,督促指导各区县住建部门,切实提升监管规范性和有效性。推行跨部门综合监管,对重要建筑材料、部品构件和设备在生产、使用环节的实行跨部门、跨层级联动监管。持续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理、检测专项抽查,加强对质量行为管控。

7.着力化解质量投诉纠纷。出台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处理办法,针对群众投诉较为集中和社会反映强烈的质量问题,建立市、区两级联合会商和协调处理机制,完善工程质量投诉统计分析制度。全面推行购房业主参与户内施工质量检查,将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预售商品住宅质量问题处理前置,督促建设单位主动开展质量隐患排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三)全力抓好安全风险管控

8.扎实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打表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年度目标任务,持续完善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制度规范和工作指南,提升企业项目事故防控能力。完善房屋市政工程安全事故技术调查和事故复盘机制,出台市级重大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持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按照市、区(县)分级负责原则,每季度至少组织1轮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自查自纠、监管部门“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全覆盖检查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全市在建工程随机开展安全生产暗访行动,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提级调查、公开曝光、交办督办、书面通报,持续强化工作统筹调度和穿透式传导压力。

9.持续抓好危大工程全程管控。加强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论证、审批、交底、实施、验收全过程管理,开展专项行动、强化重点抽查,督促在建工程严格按专项方案和规范工序施工。修订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及应急管理专家库管理办法。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示范文本),出台危大工程专项方案专家论证办法,指导危大工程安全技术管理。用好“危大工程”管理系统,建设危大工程全量数据库并与住建部数据库对接。督促在建工程在4月底前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等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存在严重缺陷,开展一轮自查自纠。

10.严格规范机械设备安全运行。研究出台非特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探索起重机械“一体化”管理模式。鼓励采取购买服务方式持续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整治“套牌设备”、未办理使用登记违规使用、安全装置失效、人员未持证上岗等突出问题。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安拆作业过程中项目负责人现场履职、专职安全员现场监督、监理单位专项检查等工作要求。

11.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动态清零机制,4月前全面消除2024年及以前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6月前建立行业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按照市、区(县)分级负责原则,分级在5月底前开展一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培训。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开展1次、项目经理每周至少带队开展1次在建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和分包单位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的自查自纠。对未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或查出后不及时整改导致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依法严肃予以查处。

12.持续抓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认真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和《住建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围绕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管理、危化品及可燃易燃物管理、办公区及生活区火灾防控等重点内容,持续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四)大力提升现场管理水平

13.狠抓关键岗位人员履职尽责。督促关键岗位人员按规定依法履职,落实带班检查和带班生产制度。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在岗履职的通知》,督促项目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到位、依法履职到位、日志执行到位、每日巡检到位。严格执行非常规时段管理、网格化管理等系列管理要求,确保只要有作业班组施工就有管理人员在场管理。

14.狠抓习惯违章作业常态纠治。认真落实《防范七类常见违规违章行为要点》,将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作为防范的重中之重,持续开展专项整治。督促企业、项目建立完善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常态化、全员化纠治常见违规违章作业。加大简易处罚执法力度,以“小处罚”促“大教育”,切实减少事故发生。

15.狠抓项目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围绕从施工围挡品质、扬尘噪声等污染物治理、物料堆码、垃圾处置、外立面管理、智能化管控等重点方面,持续开展文明施工专项治理,提升现场管理水平,打造一批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和扬尘控制示范工地。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规范管理的通知》,严格建筑工地封闭管理、重要时段管理、停工管理等各项要求,严禁无关人员随意进入施工现场,进一步规范三区(办公、生活、作业区)管理。

16.扎实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完善《重庆市建设工程特殊气候施工安全要点提示手册》,探索建立极端天气、突发情况下的熔断机制。完成《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修编工作。通过桌面推演、现场演练等方式,组织开展2025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综合应急演练,指导各区县、各在建工程项目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针对性的应急疏散演练。

(五)强力推进重点专项改革

17.落地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改革。重点从政府端、企业端、社会端推进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改革,推动政府监管变“层级式”为“穿透式”、企业主体变“不会查”为“我善查”、社会大众变“局外人”为“局内人”,切实解决工程项目和基层人员不愿查隐患、不懂查隐患、不善查隐患、不敢查隐患等问题,全面提升风险隐患的发现能力和整改质量。

18.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改革。打表推进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改革任务,力争3月底上线运行。全力推行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迭代深化“联合验收一件事”,在守住质量安全底线的前提下,促进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用,助力重庆打造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19.推进数字赋能质量安全监管改革。加快“一件事”应用开发和综合场景建设,推动数字赋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取得实战实效。修订《数字工地建设管理规定》《数字工地评价细则》,依托工程质量安全保障应用,加快推进数字工地管理平台迭代升级,推动数据底座互联互通,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和辅助决策机制。深化应用质量安全监管APP,探索AI大模型赋能支撑,增强隐患感知监测和快速响应处置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质安总站和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要点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各项安排部署落地生根,确保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加强监管执法。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住建执法办要加强监管执法,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项目和个人,综合运用诚信记分、行政处罚等多种方式联合惩戒,对事故多发、频发或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的企业或项目,依法提级查处。

(三)加强结果运用。市住房城乡建委将探索建立质量安全管理插旗晾晒机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等方式,让先进者亮相出彩、让后进者红脸出汗,并作为向市安委会反馈区县考核评价意见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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