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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9461215/2025-0011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成文日期 ] 2025-08-25 [ 发布日期 ] 202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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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发布日期 ] 2025-08-25
[ 成文日期 ] 2025-08-25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建质安〔2025〕51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建设局,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双桥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关部署要求,按照市政府《2025年全市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工作要点》(渝府发〔2025〕1号)、市安办《优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改革工作推进方案》(渝安办〔2025〕23号)等文件规定,着力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切实增强防范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市住房城乡建委制定了《重庆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7月31日

重庆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安排,坚持“除险固安”工作导向,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增强防范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走深走实,有效构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和闭环管理机制,通过完善制度、落实责任、专项治理等措施,不断提升人防、物防、技防、管理防水平,着力解决监督机构、企业项目不愿查隐患、不懂查隐患、不敢查隐患等突出问题,加快构建房屋市政工程常态化的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二、改革目标

总体按照“1+4+17”框架,抓好“找准安全规律特点,治理共性问题,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这一个核心,围绕“健全政府监管的系统性、激发企业主体的主动性、提高社会大众的参与性、筑牢本质安全基础”四个方面,实施“安全生产暗访、问题复盘分析、监管执法贯通、数字赋能监管”等17项改革措施。

到2025年底,出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闭环管理机制》《事故隐患企业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等系列制度,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基本建立,事故隐患即查即改、动态清零,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销号率100%,生产安全事故数下降10%以上。到2026年底,企业排查整治隐患问题主动性大幅提升,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常态化机制和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倒查机制更加完善,“人人抓安全”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生产安全事故持续降低。

三、主要举措

(一)健全政府监管的系统性

1.落实政府监管职责。依法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迭代更新年度工作要点,出台施工安全从严监管的若干措施,指导各区县住建部门、各级监督机构按监督计划、按规范标准有效组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制定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手册,完善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规范监督人员考核发证、定期培训、持证上岗及“主辅监”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机构工作交流,适时组织区县交叉检查。

2.创新实施安全暗访。创新实施“365天·天天有暗访”安全检查,聚焦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突出问题,采取“四不两直”“扫马路”方式开展常态化暗访检查,适时邀请新闻媒体参与并及时曝光。暗访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违法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八张问题清单”管控,并提请市安委会作为对区县安全生产年度考核的记分依据。

3.注重事故复盘分析。完善房屋市政工程安全事故技术复盘工作机制,市、区(县)两级住建部门、有关单位应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事故全数复盘分析,构建“深度溯源-查找共性-靶向防治”的事故复盘和治理体系。每季度定期通报全市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情况和典型案例,强化案例警示教育。

4.开展共性问题整治。各区县、相关单位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事故险情情况,围绕“工程类别、作业种类、设备类型、季节气候”等因素,每月定期分析高频事项和共性特点,针对性组织开展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物体打击等突出事故类型集中整治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履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等专项检查,构建“人员、物料、环境、管理”等全要素专项治理机制。

5.强化监管执法贯通。在实施监管、执法“一体式”进现场的基础上,全面推进落实质量、安全、进度、分包监管、农民工工资支付“五位一体”监管机制。严格执行“三亮三书”规定,落实“穿透式”监督执法要求,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企业(项目)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纳入监督执法必查项,对上级交办、暗访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提级调查。完善警示通报制度,对发生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突出、执法软、零处罚的区县开展警示约谈。

6.加强“两场”监管联动。坚持“严管重罚”,严查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类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未批先建、无图施工、不按图施工、未经验收投入使用,以及肢解发包、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挂证、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对不能满足人员配备要求、事故多发频发的企业及项目开展重点监管,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激发企业主体的主动性

7.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动态清零机制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闭环整改机制,督促在建工程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建立“房屋市政工程基础台账”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清单”,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明晰责任、挂牌督办、闭环销号。督促项目持续落实“安全日志”、“网格化”管理、“非常规时段”管理等制度规定。

8.激发企业内生动力。落实差异化监管机制,对企业项目主动排查、报告并实施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不予处罚,对主动排查隐患多、整治质效高且经监管部门复查未发现突出违法问题、未导致事故发生的,减少监督检查频次。制定“负面清单”,通报典型事故案例,量化展示事故发生后的停工损失、行政处罚、信用记分等受惩戒情形,倒逼企业向“主动式防控”转变。

9.完善隐患排查技术体系。会同科研机构、重点企业开展安全事故事前预防和风险隐患防治课题研究,针对性制定出台防范要点、标准图集、技术指南,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技术体系,帮助企业和项目管理人员、一线从业人员提升发现隐患、解决问题的能力。

10.落实隐患问题责任倒查。严格落实国家和我市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倒查问责等制度,加快完善行业管理有关规定,对“未开展隐患排查”、“有问题查不出”或“查出后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倒查企业责任,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整改、适用“刑法修正案(十一)”所规定危险作业罪的,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线索。

(三)提高社会大众的参与性

11.探索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加快建立事故隐患企业(项目)内部报告奖励制度。鼓励企业员工发现报告隐患,对员工报告发现的隐患立即兑现奖励、落实整改,营造“企业重视隐患问题,员工踊跃报告发现,项目及时兑现奖励”的良好氛围。

12.健全公众举报奖励制度。落实《重庆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畅通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举报渠道,由市、区(县)两级住建部门核实线索并兑现奖励资金,引导社会公众关心、参与安全工作。

13.完善专家指导服务机制。加强质量安全专家动态管理,完善退出机制、细化工作职责、明确奖惩措施,引导鼓励专家就近参与相关区县危险性较大工程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发挥专家在协助政府制定政策标准、辅助专项检查、提供技术支撑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筑牢本质安全基础

14.强化人员教育培训。按照市、区(县)分级原则,定期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参建各方负责人开展安全培训。督促企业健全内部安全培训制度,定期开展全员安全培训。规范实施建筑工地班组安全“晨会”制度,落实警示教育、技术交底,提高一线作业人员的风险识别管控能力。升级“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小程序应用,增加“岗位安全风险点、职责、规范操作及应急处置”等知识内容和警示视频,保障从业人员“随时学、系统学”。

15.强化安全文化建设。组织“安全生产月”“安全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开展事故分析、观摩学习、专题培训、应急演练,通过悬挂安全标语、播放安全提示语音和宣传视频,打造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等方式,不断增强项目现场安全宣传教育氛围。

16.强化安全费用投入。督促企业(项目)加大安全投入,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保障安全费用足额提取、支出有据、用于现场。有序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依法投保,推动保险机构健全安责险事故预防机制。

17.强化数字安全赋能。修订数字工地建设管理规定、评价细则,迭代升级“数字工地”和“质量安全综合监管平台”;完善“施工安全智管”综合场景,探索AI大模型赋能安全管理,推动施工现场“人、机、料、法、环”全要素实时感知,拓展“互联网+监管”应用场景,不断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数字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市住房城乡建委实行专班推进,委安委办(质安处)负责统筹改革具体工作,建管处、法制处、宣教处等机关处室及市质安总站、住建执法办、审批服务中心、信息中心等直属单位依职责指导区县抓好相关工作。各区县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分管负责人具体推动,参照市级层面,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成立工作专班、压实工作责任、落实改革要求。

(二)扎实推进,加强督导检查

各区县住建部门要对标对表,抓好改革具体措施落实;要加强施工安全监督队伍建设,依规配备施工安全监督人员,定期开展层级督导检查,督促本辖区各项目参建单位按方案要求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市住房城乡建委将通过“安全暗访”、定期调度等方式,检查各区县住建部门改革实施推进情况,对工作开展不力、事故多发频发的区县和企业项目进行约谈、通报、曝光。

(三)多措并举,强化落实落地

各区县住建部门、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弥补短板弱项,综合运用数字化监管手段,推动安全监管向事前预防转型;要积极争取属地党委、政府支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投入,鼓励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强化监督力量支撑;要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改革成果,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区县住建部门应于每季度末向市住房城乡建委报送改革事项推进情况(联系人:郭成功,电话:63672176,邮箱:85828038@qq.com)。

附件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改革配套制度清单

序号

配套措施制度名称

拟出台时间

备注

1

安全生产暗访行动工作方案

2025年2月

已印发

2

房屋市政工程领域事故隐患企业内部报告奖励制度

2025年3月

已印发

3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技术复盘工作制度

2025年6月

已印发

4

规范实施房屋市政工程班组“早班会”制度

2025年7月

已印发

5

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从严管理十条措施

2025年7月

征求意见

6

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监管服务“一体进现场”行动方案

2025年8月

起草中

7

房屋市政工程极端天气分段分类分级分层应对防范方案

2025年8月

征求意见

8

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手册

2025年8月

征求意见

9

房屋市政工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闭环整改

全过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025年9月

起草中

10

房屋市政工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技术导则

2025年10月

征求意见

11

重庆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和应急管理专家库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2025年10月

起草中

12

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2025年11月

起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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