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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3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市住房城乡建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委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再上新台阶,为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支撑。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方面。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146个;公开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390项,其中,行政许可22项、行政处罚284项、公共服务事项19项、其他65项。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方面。共办理依申请公开200件、同比增长37%,已办结191件、办结率95.5%,剩余9件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要求,审查政策性文件74件,其中通过官方网站公开征求意见46件,确定为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均按要求公开发布。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市司法局要求,及时清理本部门存量规范性文件167件,废止8件,并及时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住房城乡建委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开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专栏并动态有序发布信息,同步指导区县政府做好相应领域政务公开专栏设置和信息发布。开发了政府网站手机适配版。开设了政务微信公众号和政务微博,累计发布信息836条。

(五)政策文件解读发布方面。严格落实渝府办发〔2021〕101号文件要求,全年发布解读信息26条,解读政策文件22份;召开或参加全市新闻发布会21次,其中委主要负责人参加2次,围绕城市更新、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等领域,进行政策深度解读,开展民生实事宣讲。建立“政策解读专员”制度,设立“政策咨询问答库”,全年通过电话咨询、公开信箱等方式向群众提供政策咨询24912件次。

(六)监督保障方面。委主要负责人多次对委系统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平台管理、组织保障提出明确要求,委分管负责人召开全委专题会进行安排布置,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委系统处室单位工作督办考核,组织开展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督导检查。全年未发生涉及政务公开的负面舆情事件,在全市2020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中排市政府部门第1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8

14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6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0296.0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8

8

0

0

0

0

19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1

0

0

0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3

1

0

0

0

0

4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

1

0

0

0

0

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1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5

4

0

0

0

0

12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2

0

0

0

0

2

(七)总计

182

9

0

0

0

0

19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9

0

0

0

0

0

9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1

3

0

6

3

1

0

0

4

2

0

0

0

2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一)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2021年,市住房城乡建委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有: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渠道、方式还需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的队伍建设和能力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对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还需进一步加强,与其他市级部门的协同配合还需进一步强化,合力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政务公开质量水平提升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下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能力建设。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启动实施委门户网站改版建设,进一步优化调整栏目设置。围绕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基层政务公开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强业务能力培训,规范信息内容发布,探索形成更多经验做法。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组织保障。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人员设施等保障要求,压实委内处室单位工作责任、强化督办考核,加大委外部门单位协调力度、增强工作合力,加强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政务公开指导、促进工作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情况。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要求,将涉及的61项任务全部分解到责任处室单位,制定工作台账,及时督办销号。

(二)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1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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